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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四大措施助力屠宰监管“扫雷行动”

发布时间:2017-07-26 10:06:52   发布人: 互联网    点击数:680  

据了解,新化县持续开展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注水或注入其它物质、销售及屠宰病死猪及肉产品等违法行为,采取四项措施,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7月23日,从新化县畜牧水产局了解到:该局今年上半年持续开展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注水或注入其它物质、销售及屠宰病死猪及肉产品等违法行为。该局共出动1600人次,依法取缔私宰场点2个,查处私屠滥宰行为15 起,白板肉1680公斤,行政执法立案4件,办结案件4件,移送公安1人。屠宰环节“瘦肉精”抽检 1080份,阳性检出为0,县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生猪21060头,无害化处理病害猪126头。保障了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新化县畜牧水产局为了加强屠宰监管安全,采取了四项措施: 一是强化联合执法。强化部门联合执法,会同市场监管、公安、环保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案件信息相互通报制度。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和重点违法行为开展监管执法。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严厉打击生猪屠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依法追究涉案人员刑事责任。二是开展片区巡查。县屠管办所有工作人员根据居住情况对社区分片包干负责,对各自包干负责的社区定期不定期检查。县屠管办稽查大队安排队员每天凌晨4点到中午12点,对城区原私屠滥宰点和有集贸市场的社区进行巡查,严查私屠滥宰。凡接到群众举报,相关人员必须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理。

三是突出专项行动。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组织开展生猪屠宰“扫雷”行动,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无证屠宰、注水或注入其它物质、销售及屠宰病死猪肉及肉制品等违法行为,有效地规范了屠宰行业秩序。四是不断完善畜禽进场屠宰登记制度。对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自检,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等有记录可查,确保宰场出场肉品无三腺、无三带、三不落地。病害畜禽和屠宰废弃物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保障了人民群众肉品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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