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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冷冻精液、胚胎、卵子等遗传材料)

发布时间:2017-05-26 10:18:29   发布人: 互联网    点击数:932  
项目名称: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冷冻精液、胚胎、卵子等遗传材料)
项目类型:前审后批
审批内容: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组织机构和技术力量
3.群体规模
4.技术管理制度和质量体系
5.环境与健康情况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2.《家畜遗传材料生产许可办法》

办事条件:

1.经省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审查意见
2.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农业部

办理程序:

1.材料受理。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受理省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的《农业部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现场评审不超过4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 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大厅
邮编:100125
收件人:畜牧业窗口
咨询电话:010-5919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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