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上海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20-08-12 |
合同条款 助餐点服务(三林镇社区老年人助餐委托管理服务) 甲方: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镇人民政府 乙方:上海缘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为满足社区老年人用餐需求,进一步提升供餐服务水平,甲方将三林社区食堂和助餐点及居家养老送餐上门服务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由乙方承担送餐上门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一、合同标的和内容 (一)社区食堂和助餐点 1、项目地点: 社区食堂:三林路338号,面积约166.6㎡,设置座位88个左右。 助餐点1、东书房路629弄8号307,面积274㎡,设置座位90个左右。 助餐点2、杨新路117号一楼,面积约180平方米,餐位70个。 2、设施设备:厨房设备、保温台、消毒柜、冰箱等由甲方提供。东书房路助餐点水、电、煤由甲方承担。社区食堂及杨新路助餐点:水、电、煤均由乙方承担。 3、用途: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午餐服务,辐射社区居民 4、食堂及助餐点供餐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10:30-12:30 5、供餐方式:按餐食标准配备多个品种,供用餐人自行选择。 6、乙方负责助餐点餐食的配送、人员管理、室内卫生保洁并承担相应费用。 7、根据社区食堂和助餐点的供应能力,每天由乙方出售并结算餐费。 8、保证每个工作日10:15前将餐食送到助餐点,保证餐食的安全卫生。 9、助餐点使用期间的卫生、运输、人员管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10、社区食堂使用期间的卫生、运输、人员管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居家养老送餐上门服务 1、送餐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10:00-11:30。 2、餐食标准:12元/份,一大荤一小荤,二个素菜,汤、饭。 3、服务对象:居住在三林辖区内70周岁及以上有送餐需求的老年人和残疾人。 4、保障餐食送达老人手中,保证餐食的质量及温度,配足送餐人员,保证送餐时间。 5、送餐车、保温箱和餐盒的新添置及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格中。 6、乙方按实际需求配足送餐人员,合理分配送餐数量,确保准时将餐食送达老人手中,保证餐食的质量及温度。 7、送餐人员应主动收集老人对餐食的需求及意见,及时改进服务。 8、乙方指定专人负责与三林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对接对服务对象的确认和餐费的收缴工作。 9、乙方应加强送餐服务人员的安全生产和交通法规教育,防止发生意外伤亡事故发生,并采取一定措施保障送餐人员合法权益,送餐人员发生意外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与甲方无关。 二、合同期限 2020-08-01至2021-07-31。 三、供餐服务费用及支付 1、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本合同委托服务费总计人民币1586000元(大写壹佰伍拾捌万陆仟元整)。 2、合同款项结算原则和支付方式:按实结算。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价的50%,在合同到期后20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双方清单确认)并结合考核结果支付余额,实际金额超过中标价,超过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人员配置及要求: (1)本合同需配置项目负责人。 送餐服务:按招标需求表述的服务项目、时间、区域等要求,送餐上门服务要配置相匹配的志愿者来提供服务。 助餐点:按招标需求表述的服务项目、时间、区域等要求,配置相应的岗位:统计岗位、收银岗位、保洁岗位、服务岗位、厨师岗位。 社区食堂:按招标需求表述的服务项目、时间、区域等要求,配置相应的岗位:统计岗位、收银岗位、保洁岗位、服务岗位、厨师岗位。 (2)乙方可根据项目实际运作需要和公司管理经验情况进行各岗位人员配置。 (3)乙方招聘的所有员工,均按国家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协议,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4)现场经理和厨师、服务骨干不得随意调动,食堂工作人员流动更换率一年不得超过25%(以确定的人员基数为准)。 (5)服务人员着统一工作制服,具有两证(健康证、关键岗位持岗位证书),佩戴工作牌上岗接受监督。 五、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生产、消防、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设备的可操作性的规章制度,落实责任人,做好各项工作记录、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检查。 2、乙方应根据劳动法律、建立相应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做到用工规范,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劳动争议。从事餐饮服务的员工须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按法律法规规定应持证上岗的工作岗位,甲方有权对其进行抽查。 3、乙方应加强原料采购、加工、生产、运输、配送各个环节的管理,严格按机关食品安全卫生的规定和规范操作,确保食品安全卫生,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同时,应制订应急方案,及时处理应对食品安全卫生事件。 4、乙方应加强员工在工作纪律、食品卫生、服务态度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5、乙方应指定专职人员负责运营管理服务,保持与甲方的经常联系、协商解决运营管理服务中的问题。 6、乙方应合理安排各项工作,确保在约定时间供应餐食,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供餐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做好解释和补救工作。 7、甲方对乙方的管理和服务有监督责任,有权就餐食供应、人员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对甲方所提意见,乙方应予以配合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8、甲方要做好协调工作,为乙方正常运营管理提供便利和保障。乙方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合理使用水、电、煤、气等能源,合理使用各类设施设备,除房屋维修和设备更新外,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修理由乙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 乙方在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生产规范和标准执行,如由于乙方操作不当而引起甲方食物安全卫生事故,乙方将承担一切责任,并视作乙方违约,赔偿甲方相关损失。 七、合同终止和解除 1、有下列情况发生,一方可以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1)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并在对方要求纠正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发生后三十日内未给予有效纠正。 (2)一方面临解散、清算、破产或该方的债权人接管其经营,或者一方的相当大一部分的财产或资产被政府、法院扣押、查封或没收。 (3)由于乙方原因而发生食品安全卫生事故。 2、本合同期限届满或双方协商一致,合同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经双方签章立即生效。 十、附件 1、考核要求 签约各方:
合同签订地点:网上签约 附件1:考核要求 1、每年组织一次书面满意度测评工作,满意率应该达到80%以上。低于80%,甲方将视具体情况,可以即时终止合同。 2、甲方对乙方每季度考核一次,具体按《采购需求》第十项“服务及作业要求”、第十一项“食品卫生要求”进行检查,填写《助餐点服务项目检查考核表》。 3、合格为80分,低于80分,每分扣500元。 4、考核检查结果作为费用核算结算依据,累计至最后一次支付时统一核算结算。 助餐点服务项目检查考核表 日期: 年 月 日 检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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