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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淡水街道办事处淡水街道桥背食堂承包服务的中标(成交)公告

  • 广东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广东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下载发布时间2020-07-02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淡水街道办事处淡水街道桥背食堂承包服务的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441303-202006-hzhy059-0129

二、项目名称:淡水街道桥背食堂承包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 深圳都友缘餐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南湖街道春风路4001号新都酒店负一楼 ;中标(成交)金额 1899599.66;备注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序号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惠阳区淡水街道桥背食堂承包服务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3

随机抽取专家名单:古泉华、黎文文

采购人代表名单:胡健帆

自行选定专家名单: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固定额收费 收费金额(元):22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淡水街道办事处

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南门西街29号

联系方式:0752-33520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惠州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下马庄路16号呈意大厦13层

联系方式:0752-2768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752-2768699

十、附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发布人:惠州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2日

惠阳区淡水街道桥背食堂承包服务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HZHJ-CG20200502 惠州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 发布日期:2020 年 6 月17日 目录 TOC \o "1-3" \h \u  HYPERlink \l _Toc25001 第一章 磋商邀请………………………………………………………… PAGEREF _Toc25001 3  HYPERlink \l _Toc22370 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PAGEREF _Toc22370 6  HYPERlink \l _Toc16195 第三章 磋商办法和标准………………………………………………… PAGEREF _Toc16195 11  HYPERlink \l _Toc29668 第四章 响应供应商须知…………………………………………………18  HYPERlink \l _Toc10267 第五章 合同格式条款…………………………………………………… PAGEREF _Toc10267 35  HYPERlink \l _Toc11928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PAGEREF _Toc11928 37  第一章 磋商邀请 惠州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淡水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惠阳区淡水街道桥背食堂承包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 采购项目名称:惠阳区淡水街道桥背食堂承包服务 二、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92万元人民币 三、 采购数量:12个月 四、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 项目编号:HZHJ-CG20200502 (二) 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采购惠阳区淡水街道桥背食堂承包服务运营方,最高限价为192万元人民币 (三) 采购项目品目:其他服务(C99) (四)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五)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六)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惠阳区财政局 (七)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五、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响应磋商,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供 2019 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 2020 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复印件; 3、提供 2020 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二)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三)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四) 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HYPERlink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h 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以本项目发布公告后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 HYPERlink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h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五) 响应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六) 成功购买本纸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磋商。 六、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 获取方式:供应商应携带以下资料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至惠州市惠城区下马庄路呈意大厦13楼进行购买。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响应磋商,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二) 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竞争性磋商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文件 1 份。 七、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6月17日至 2020年6月23日期间(上午09:00 至12:00,下午 14:30 至 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到惠州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下马庄路呈意大厦13楼)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20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6月29日 15 时 00 分。 九、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惠州市惠城区下马庄路呈意大厦13楼,惠州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 磋商时间:2020年6月29日 15 时 00 分。 十一、 磋商地点:惠州市惠城区下马庄路呈意大厦13楼,惠州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二、 本公告期限(5 个工作日)自 2020年 6月17日至 2020 年 6月23日止。 十三、 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黄先生联系电话:0752-2768699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3531746628 (二)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下马庄路呈意大厦13楼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752-2768699传真:0752-2768699邮编:516001(三)采购人: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淡水街道办事处地址:惠州市惠阳区南门西街29号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3531746628  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一、 有关说明 (一) 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本项目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二) 用户需求书中标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必须逐条进行响应,有任何一条负偏离的, 将导致无效响应。 二、 项目基本概况 (一)本项目位于淡水街道河背街143号 (二)经营模式:自助餐模式 (三)用餐人数:工作日早餐保底80人,中餐晚餐合计保底150人,超出人数按实际用餐人数结算。双休日及节假日早餐保底20人,中晚餐合计保底20人,超出人数按实际用餐人数结算。 (四)餐饮供应时间:每天(早:7:30-8:30;中:12:00~13:30;晚:17:30~18:30)。遇有特殊情况,接采购人临时通知,也须保障用餐。 ★(五)用餐标准: 以 80 元/人/天的标准制作,其中:早餐 10元/人/餐;午餐 35元/人/餐;晚餐 35元/人/餐。 ★(六)菜式品种及投料标准: 早餐:中式包点类2个、西式点心类1个、汤粉、面类1个、炒粉或炒饭类1个、粥或豆浆类1个、牛奶1个。中式包点类品种每个不能低于100克;西式点心类品种每个不能低于100克;汤粉、面类荤菜投料不能低于60克;炒粉或炒饭类不能低于每人300克;粥或豆浆类不能低于每人200克;牛奶类(蒙牛、伊利纯牛奶选其一)。 中晚餐:大荤类菜品肉类净投料不能低于每人300克;小荤类菜品肉类净投料不能低于每人200克;蔬菜类净投料不能低于每人250克;每日汤类骨头、肉类净投料不能低于每人200克,其他汤料类净投料不能低于每人200克;主食类不能低于每人400克。 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职工口味要求编写菜单,每季度3个月菜单品种不能重复。 成交供应商制作菜品不允许使用冻品类食材,肉类、海鲜、家禽须提供当日相关有效动物检验检疫证明,蔬菜类须提供当日有效农残检验报告。 (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七)采购人已建有消费系统,可实现各用餐单位员工消费管理。 (八)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一切食物原料、配料,负责承包食堂内务,按时完成各用餐单位的早、午、晚餐的开膳工作,并负责服务各用餐单位接待客人就餐,负责食堂范围内所有设备清洁。 (九)承包期内采购人免费提供场地、厨房设备、水、电、燃料供应。 (十)承包期内食堂物料消耗品(如清洁工具、洗洁剂、洗碗机干燥剂、纸巾、打包饭盒、筷子、牙签等)由承包商提出采购申请经甲方同意后购买,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十一)承包期内厨房设备正常维修和必须添置或需要更换之设备,由承包商提出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负责安排落实,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十二)附加服务: 1、成交供应商需安排保洁人负责饭堂所在地的公共区域卫生保洁服务; 2、成交供应商须配备一名司机和车辆负责对街道外勤执法或行动人员提供送餐到现场服务(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车辆、司机、油费、车辆年审、车辆保险等费用); 3、负责协助街道饭堂配套服务; 4、负责对街道饭堂工作人员进行技能培训服务; 5、每周一、三、五给就餐人员发放水果。 以上五项附加服务费上限为每月25300元,12个月合计为303600元。 三、 报价要求 (一)保底用餐报价:工作日天数按250天计,双休日及节假日按115天计。保底用餐报价上限为1616000元。 (二)超出保底用餐单价报价:供应商报用餐单价报价。用餐单价报价上限为80元/人/天,其中:早餐10元/人/餐;午餐 35元/人/餐;晚餐 35元/人/餐。结算时按超出保底用餐人次乘以中选承包商报价进行结算。 (三)附加服务费报价上限为303600元(每月25300元)。 五、 商务要求 (一)菜品最低要求: 早餐:粥、面食、面包(糕点)、蛋类、豆浆、炒粉、牛奶等 7 个品种以上; 午餐:大荤菜 1 种,小荤菜 2 种,蔬菜 2 种,汤类 1 种,主食 1 种; 晚餐:大荤菜 1 种,小荤菜 2种,蔬菜 2 种,汤类 1 种,主食 1 种; (二)供货要求 成交供应商供应的各类食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确保所供食品优质新鲜,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的各项合格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凭证。成交供应商供应的食品,如出现不符合国家、省、市有关食品安全规定的,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三)质量要求 1、成交供应商所供食品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2、成交供应商所供蔬菜类必须保证是 24 小时内收成,保持新鲜,不腐烂。 3、成交供应商所供畜禽肉类必须保证是当日经过肉检(卫生部门检疫)的屠宰的新鲜肉。 4、成交供应商所供水产类必须保证是鲜活且经过卫生部门检疫。 5、成交供应商所供非现场制作熟食(如烧味、卤味等)必须保证在证照齐全、卫生条件良好、制作人员持证上岗的加工场所购进,且为采用当日屠宰的新鲜食材制作。 6、成交供应商所供的每批次蔬菜必须保证新鲜且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残留农药检测记录单给采购人。 7、成交供应商所供其他食品原材料必须是保证优质、保质、保鲜,且必须是在保质期内。 8、采购人检查发现成交供应商所供食品原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或存在其他质量问题,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立刻进行退换。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60分钟内对有问题的货物进行更换并交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超过60分钟,可扣罚当天总菜款的10%。 9、因成交供应商所供食品原材料造成食物中毒等事故,成交供应商应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10、成交供应商经营食堂一年内必须取得市场监督管理局认证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 C 级或以上,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三)经营要求: 1、采购人负责提供场地,成交供应商负责对食堂的经营管理。在保底用餐量基础上,成交供应商应合理预计、科学统计超出保底用餐人数,要充足准备供餐数量。供餐质量、份量需与就餐标准对应。 2、提供生产和管理服务。成交供应商提供包括全部食物(品)和全权负责生产原材料的采购、加工、保管和出品等“一条龙”的供餐服务;并承担对餐饮加工、食堂卫生和工作团队的管理; 对潲水及生活垃圾作环保处理。 ★3、成交供应商需承诺为食堂购买餐饮场地责任保险和食品安全责任险和员工意外伤害保险。(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4、如因行动或其他工作需要调整供餐时间的,由用餐单位提前通知成交供应商,并且应确保正常时间段以外其他时间段的供餐。 5、成交供应商需制定应急预案,当采购人食堂发生突发情况或因装修等原因不能使用及供餐时,成交供应商须按相关质量、配送要求向各用餐单位提供餐饮配送服务,确保各用餐单位员工正常用餐。 6、单位安排接待的,由用餐单位直接与成交供应商对接,餐费由用餐单位直接支付。 (四)经营方式 1、采购人将食堂外包由成交供应商经营管理,成交供应商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成交供应商所发生的安全责任、债务等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2、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提高物价,如遇到物价上涨较大及时间较长,经双方协商,经采购人同意后才能更改伙食标准。 3、采购人派出专业人员对成交供应商进行监管,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采购人派出人员的监督。采购人派出的监管人应对成交供应商采购的所有原材料、食品、副食品等进行质量检查验收。如果发现过期、发霉、腐烂、发臭等食材食品,应当拒绝收货入库。必要时取样送到相关部门进行专业检测。 4、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食堂工作人员的数量,以保证食堂的工作正常运作。 5、成交供应商应根据季节不同提供适时菜品和时令水果,定期推出特色菜或新菜,并控制好采购人制定的用餐成本开支。 (五)考核与扣罚 1、食堂外包期间,如成交供应商因质量、卫生未能达到合同或政府相关部门标准,采购人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成交供应商须在3天内改进,15天内达到要求,否则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处罚,根据不同情节每次扣罚500-1000元,处罚金额可在采购人当月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费用中扣除。 2、采购人定期或不定期对成交供应商日常的饮食卫生、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出品质量、份量、品种、外观、味道、烹调技术和服务态度进行评估,及时反馈予成交供应商并提出整改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在限期内及时整改并经再次验收合格,逾期未整改的,根据不同情节每次扣罚100-500元,处罚金额可在采购人当月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费用中扣除。 (六)食堂内卫生要求 1、搞好环境卫生工作,噪声、污水、烟尘排放应符合国家标准,食堂内外保持卫生整洁。 2、垃圾污物应按指定地点放置,不得随便弃放。 3、厨房用品用具严格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的规程。 4、不得使用任何变质或受污染的食物,每天公示食品采购和检验情况。 5、应落实防火、防盗、防毒及食堂安全等安全工作。 6、经营期间,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7、成交供应商应按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和采购人管理人员对辖区内工作检查、监督。 8、如果发生食物中毒等恶性事件,相应赔偿等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七)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交付或实施的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以合同规定日期起止一年(12个月)终止 2、交付或实施的地点:惠阳区淡水街道桥背食堂 六、 付款及结算方式 1、成交供应商于每月5日(节假日顺延)前向采购人提交上月结算清单,并与采购人共同核对,核对无误后提供等额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形式支付给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单位安排接待的,由成交供应商直接收取向安排接待单位收取费用。 第三章 磋商办法和标准 一、 说明: (一) 响应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的评审内容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并应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若响应供应商不满足《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中任何情形之一的,则其响应无效。 (二)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内容详见《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 (三) 技术、商务评分:磋商小组各成员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四) 响应供应商应如实提交《综合评分表》要求提交的相关各类证明、资料等并应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响应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 (五) 原件递交要求 评审内容中所要求提交“原件”资料应独立封装,并内附“资料原件提交清单”(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原件核查作为评分依据,如未提供原件的,该项评分为 0 分。 响应供应商应将“原件”在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原件于磋商结束后退回。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评 审 内 容1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及资格证明文件齐全;2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已提交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评 审 内 容 1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响应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个人名章(或签字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2响应函已提交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且磋商有效期不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3响应报价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报价,没有删除品种、缺项、漏项(数量不符合将被视为漏项)的;4响应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的;5响应报价未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6响应文件未出现选择性报价或有附加条件报价的情形;7响应文件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无负偏离的;8响应文件没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响应条款的;9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无效响应的。 综合评分表 综合评分因素 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商务 45分信用报告3供应商提供磋商当月之前六个月内由县级以上信用中心、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或者经人民银行备案的机构出具的一份企业信用报告复印件或打印稿文件作为证明材料,有提供得3分。 注: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无提供不得分。同类项目业绩16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2016年至今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业绩合同得3分,本项最高得12分。 2.上述业绩获得用户好评(或表扬信或满意度调查表等)每提供1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提供合同关键页、用户评价证明材料(如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无提供不得分。服务团队10为保持服务人员的稳定性及照顾到职工饮食习惯,成交供应商承诺保留当前7名食堂服务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承担其工资、福利、社保等费用的得10分。当前7名食堂服务人员分别为:食堂经理1名月工资11000元;厨师长1名月工资8500元;高级厨师2名月工资7500元/人;高级面点师1名月工资7500元;洗碗员1名月工资4500元;清洁工1名月工资4500元;7名每月合计:51000元(含福利、社保)。成交供应商另派或新增厨房工作人员必须经过采购人资质审核符合有关上岗健康要求、持证上岗,并每半年进行一次体检,体检结果报采购人备案,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食材或货源保障能力5根据供应商提供的2016年至今签订的食材原材料供应合同:米、油、肉类、蔬菜等供应情况进行评审:每提供一份合同得1分,最高得5分。 注:提供供应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一家供货商只计算一项合同,无提供不得分。服务便利性5供应商中标后为员工安排住宿的,员工的住宿到项目地点通勤时间在20分钟(含)以内的得5分,在20分钟以上40分钟(含)以内的的得3分,在40分钟以上的得1分。 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无提供不得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3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组成完整性、编目条理性,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程度,满足且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得3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得2分,部分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得1分。项目拟派指导专家顾问3拟派项目指导顾问2人以上且提供聘书得3分,拟派项目指导顾问1人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最高得3分。技术 45分经营总体方案15响应供应商对采购人的实际需求情况进行分析,提供可操作的经营管理方案(方案至少须包含有公司管理架构与责任体系、食堂日常经营管理模式、食堂卫生管理制度、食堂岗位职责、各类台账登记制度、食堂采购管理制度、食堂仓库管理制度)进行评比: 经营总体方案详细,全面,合理的为优,得15分; 经营总体方案较详细,较全面,较合理的为良,得10分; 经营总体方案不详细,不全面,不合理的为一般,得5分; 无提供不得分。服务方案10根据各响应供应商的食材采购管理、食材配送方案等方面进行横向对比: 食品货物质量、食品安全措施、配送服务、配送方案合理完善的为优,得10分; 食品货物质量、食品安全措施、配送服务、配送方案较合理完善的为良,得7分; 食品货物质量、食品安全措施、配送服务、配送方案基本合理完善的为一般,得3分; 无提供不得分。菜式及出品方案10根据各响应供应商提供食堂的基础菜式规划、出品方案进行评审: 菜式及出品方案完整、计划安排科学合理可行,菜单品种丰富,营养搭配合理性高的为优,得10分; 菜式及出品方案较完整、计划安排较科学,菜单品种较丰富、营养搭配较合理的为良,得7分; 菜式及出品方案较完整、计划安排较科学,菜单品种较丰富、营养搭配较合理的为一般,得3分; 无提供不得分。食堂维护方案5根据各响应供应商的食堂设施(包括食堂厨具、备用厨具、食堂水电、食堂加工机械等设施)维护方案进行评审: 维护方案详细,全面,合理的为优,得5分; 维护方案较详细,较全面,较合理的为良,得3分; 维护方案不详细,不全面,不合理的为一般,得1分; 无提供不得分。安全、应急方案5根据各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消防安全方案、用电安全方案、食品安全方案保证措施方案、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横向对比。 方案科学合理、可行、计划性强的为优,得5分; 方案科学合理、可行、计划性较强的为良,得3分; 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较弱、计划性一般的为一般,得1分; 无提供不得分。价格 10分响应报价10响应报价分保底用餐报价、超出保底用餐单价报价及附加服务费报价三项评分,其中保底用餐报价权重为8分,超出保底用餐单价报价权重为0.5分,附加服务费报价为1.5分。三项报价评分均分别按以下方法进行计算: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响应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响应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响应报价)×100×权重 响应供应商报价总得分=保底用餐报价得分+超出保底用餐单价报价得分+附加服务费报价得分 备注: 1、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响应报价,详见《价格扣除》。 2、 响应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合计100 价 格 扣 除 一、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一)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C1 的扣除(C1 的取值为 6%),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二)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 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三)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四) 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上述第(一)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五)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上述第(一)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一旦中标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二、 响应供应商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两种或以上情况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第四章 响应供应商须知 第一部分 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说明:本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条款项号与《响应供应商须知通用条款》的条款项号一一对应,是对《响应供应商须知通用条款》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果有矛盾之处,应以本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惠州城南支行 传真号码:0752-2768699 注:响应供应商请在缴款凭证"备注"栏写明HZHJ-CG20200502, 以便查询。 有效期:磋商保证金应在磋商有效期内有效。 磋商保证金必须以响应供应商名义递交。(十一)1.磋商有效期90 日历日。磋商有效期不足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五、磋商、评标、定标与合同签订 (二) 1.磋商小组成员人数(3 人 □5 人 2. 磋商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三) 3.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方式:方式一 方式一:综合评分法: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响应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第二的响应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第三的响应供应商为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 方式二:最低评标价法:按照响应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 3 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四) 1. 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下述方式方式一确定成交供应商。 方式一:随机抽取; 方式二: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低顺序; (六) 1. 采购代理服务费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下述方式方式一收取; 方式一:成交供应商 方式二:采购人 按照下述方式方式二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方式一:差额定率累进法收费:以(成交通知书中的中标金额□采购预算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 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规定 的“□货物类 (服务类”计费标准计算并缴纳。 费率 中标金额货物招标服务招标100 万元以下1.5%1.5%100~500 万元1.1%0.8%500~1000 万元0.8%0.45% 1000~5000 万元0.5%0.25%5000 万元~1 亿元0.25%0.1%1~5 亿元0.05%0.05%5~10 亿元0.035%0.035%10~50 亿元0.008%0.008%50~100 亿元0.006%0.006%100 亿以上0.004%0.004%例如:某货物招标中标金额/采购预算为人民币 850 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1.5%=1.5 万元 (500-100)万元×1.1%=4.4 万元 (850-500)万元×0.8%=2.8 万元 合计收费=1.5+4.4+2.8=8.7(万元) 方式二:固定额收费:人民币 22000.00元; 方式三:固定额收费:人民币 元/家; 方式四:固定额收费:人民币 元,排名第一的候选供应商按 %缴纳,第二的候选供应商按 %缴纳。 响应供应商应签署第六章所附格式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凭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取《成交通知书》。如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须同时递交采购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其他说明 / /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法定媒体: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HYPERlink "http://www.gdgpo.gov.cn锛夊拰/" \h www.gdgpo.gov.cn )。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 / 分包方式一:(不允许; 方式二:□允许: (1) 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 (2) 分包金额(比例) : (3)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4) 响应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第二部分 响应供应商须知通用条款一、 总 则 (一)适用范围 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适用于本磋商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二)定义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采购人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述的采购人已拥有一笔财政性资金/贷款或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计划将一部分或全部资金/贷款用于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款项。 采购代理机构指按照规定办理名录登记并通过审核的代理机构,其联系方式见本磋商邀请的联系事项。 供应商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响应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邀请、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成交供应商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响应供应商。 (三)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货物是指响应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等。响应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实质性要求,其中包括但不仅仅限于响应供应商须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供应商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且满足实质性采购需求。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四)磋商费用 1. 响应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述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五)其他 1. 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响应供应商向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述的采购代理机构咨询的有关本采购项目事项,一切以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公司书面答复为准,其他一切形式均为个人意见,不代表本公司的意见。 二、 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 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等。 2. 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中文文字编写。竞争性磋商文件共六章。由下列文件以及在采购过程中发出的磋商答疑和澄清或修改文件组成,内容如下: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第三章 磋商办法和标准第四章 响应供应商须知 第五章 合同格式条款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3.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的文件为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响应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澄清(更正/变更)公告通知成功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通知后,应按要求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如在24小时之内无书面确认则视为已收悉,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三)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磋商前答疑会 1. 除非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否则不举行项目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如举行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磋商前答疑会的,则按以下规定: (1) 在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磋商前答疑会; (2) 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的疑问,可在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召开日前至少一个工作日将问题清单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 (一) 磋商的语言 1. 响应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响应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两种语言不一致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二)响应文件的构成 1. 响应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响应文件的组成包括但不仅仅限于价格文件、资格性文件、符合性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等。 2. 响应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1. 响应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响应的,其响应文件的编制可以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装订。响应供应商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装订成册,对未经装订的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响应供应商承担。 2. 响应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 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等,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若响应供应商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由此产生的风险由响应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 响应供应商应准备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式样和份数的副本、正本和电子介质的响应文件。 2. 为方便办理退保证金等相关事宜,请响应供应商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提交单独密封资料。 3. 响应文件的签署: (1)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以及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示盖公章处及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应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副本可以用正本复印,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在响应文件中。 (2) 响应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盖个人名章或签字或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才有效。 4. 响应文件密封与标识 (1) 响应文件的密封: 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不足以造成响应文件可从外包装内散出而导致响应文件内容泄密的,不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未密封。 (2) 响应文件的标识: 信封或外包装上需清楚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供应商名称、响应供应商地址、包组号(如有)的字样。 如果未按本须知上款要求加写标识,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五)响应报价 1. 响应供应商应按照“用户需求书”中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进行报价。并按《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如适用)的要求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响应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报出全部货物及服务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不再支付除合同金额以外的费用。 2. 响应报价应包含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全部货物及服务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 3. 响应供应商所报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磋商而予以拒绝。 4. 除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允许有备选方案外,本次采购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5. 本次采购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六)响应货币 1. 响应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七)联合体响应磋商 除非磋商邀请中另有规定,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磋商。如果磋商邀请中规定允许联合体响应磋商的,则必须满足: (1)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至(六)项规定。 (2) 联合体响应的,必须提供各方签订的联合磋商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磋商协议书,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磋商,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磋商。 (3)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 联合体响应磋商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联合体中选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八)证明响应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响应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中选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如果响应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联合磋商协议并注明主体方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否则,将导致其响应无效。 响应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证明其满足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九)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响应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分项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原产地的说明。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十)磋商保证金 响应供应商应按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缴纳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磋商有效期一致。 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响应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但因响应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未中选的响应供应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但因响应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者转为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但因响应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下列任一情形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响应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销其响应文件; (2) 中选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选或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 依法被认定中选无效; (十一) 磋商有效期 响应应自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并与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期限内保持有效。 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响应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响应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磋商保证金将予以退还,但其响应文件在原磋商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响应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有关磋商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 响应文件递交 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二)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撤销 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后,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后,响应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响应供应商在递交截止后或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不可撤销其响应。 除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不得磋商的情形外,响应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本项目递交截止时间后均不予退还。 五、 磋商程序、评标、定标与合同签订 (一) 磋商程序 竞争性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在磋商过程中,竞争性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 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竞争性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磋商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磋商结束后,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二)评标: 磋商小组组成及职责 本次采购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人数详见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磋商小组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要求响应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响应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响应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响应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磋商小组决定响应的有效性只根据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材料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材料证据。 磋商办法 本项目按照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办法进行评审。 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响应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磋商办法。 评标步骤: 竞争性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分为初审、竞争性磋商、磋商供应商最终报价、比较与评价: 初审: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竞争性磋商→磋商供应商最终报价。 比较与评价:商务评价→技术评价→价格评价→综合比较与评价。 (三)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1.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或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响应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按一家响应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响应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响应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响应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响应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响应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 1. 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按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 2. 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评审报告报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 5 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按照评审报告中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3.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五)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 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发布采购信息公告的法定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向采购人及未成交供应商发出《采购结果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成交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合法依据,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六)采购代理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经依法被认定成交无效的,采购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七)合同的订立 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和有关部门备案。 (八)合同的履行 1.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规定备案。 六、 询问、质疑与投诉 (一) 询问 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 2. 如采用书面方式提出询问,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询问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个人名章,并加盖公章。响应供应商递交询问函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4.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以书面形式递交的询问函,接收询问函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的联系事项。 (二)质疑 质疑期限: (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2)?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早于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的,则以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否则,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 (3) 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损害其权益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4)?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损害其权益的,应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提交要求: (1)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3)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及编号;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事实依据;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出质疑的日期。 (4)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个人名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递交质疑函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其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的证明材料。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响应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以书面形式递交的质疑函,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的联系事项。 具体询问、质疑函的格式详见本须知附件。(三)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附件:询问函、质疑函格式 说明:本部分格式为响应供应商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时使用,不属于响应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询问函格式 询问函 惠州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购买文件并准备参与惠阳区淡水街道桥背食堂承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ZHJ-CG20200502)的磋商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 一、 (事项一) (问题或条款内容) (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 (建议) 二、 (事项二) ……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 询问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质疑函格式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函范本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序号证明材料名称证明材料来源证明对象12……1. 相关说明 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个人名章,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应在提交的证明材料中对质疑点的内容作出相应的标识或以醒目的方式标明。 第五章 合同格式条款 合同通用条款 甲 方(采购人): 电 话: 传 真: 住 所: 乙 方(成交供应商): 电 话: 传 真: 住 所: 根据 惠阳区淡水街道桥背食堂承包服务( 项目编号:HZHJ-CG20200502)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 元(¥ 元)。二、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惠阳区淡水街道桥背食堂承包运营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 委托服务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 五、付款方式: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 六、 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一) 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 (二)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的/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 15 天以上(含 15 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且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 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四)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七、 争端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 日内向对方通报, 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九、 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 其它 (一) 本合同所有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 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三)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四)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十一、 合同生效 (一) 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 合同壹式 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 份,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签定地点: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 户 行: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包装封面参考 一、 相关说明: 响应文件目录表 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组成内容,请按顺序制作。 响应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中的项目编号为HZHJ-CG20200502。 响应供应商按照《资格性审查表》的评审内容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并应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响应供应商,为无效响应,不进入符合性审查。 响应供应商按照《符合性审查表》的评审内容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并应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供应商,为无效响应,不进入详细评审。 响应供应商根据第三章磋商办法和标准的《综合评分表》要求提交相关各类证明材料,并 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一、价格评审自查表 项目名称:惠阳区淡水街道桥背食堂承包服务 项目编号:HZHJ-CG20200502 序号评审分项证明文件1报价一览表第( )页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第( )页3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第( )页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第( )页二、资格性自查表 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自查结论证明文件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通过 □不通过第( )页 2 响应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通过 □不通过 □不适用第( )页 3分支机构响应磋商,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通过 □不通过 □不适用第( )页 4提供 2019 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 2020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证明材料复印件; □通过 □不通过第( )页 5提供 2020 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通过 □不通过第( )页 6《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已提交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通过 □不通过第( )页1)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2)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共同组成联合体响应磋商的除外。 7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HYPERlink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h (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YPERlink "http://www.ccgp.gov.cn/" \h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提供网页截图。□通过 □不通过第( )页 8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三、符合性自查表 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自查结论证明文件1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响应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个人名章(或签字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通过 □不通过 / 1.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通过 □不通过 第( )页1.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通过 □不通过第( )页2响应函已提交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且磋商有效期不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通过 □不通过 第( )页3响应报价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报价,没有删除品种、缺项、漏项(数量不符合将被视为漏项)的;□通过 □不通过 第( )页4 响应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的;□通过 □不通过 第( )页5 响应报价未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通过 □不通过 第( )页6响应文件未出现选择性报价或有附加条件报价的情形;□通过 □不通过 第( )页7响应文件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无负偏离的;□通过 □不通过 第( )页8响应文件没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响应条款的;□通过 □不通过 / 9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无效响应的。□通过 □不通过 / 四、技术、商务评审自查表 序号评审因素提交内容证明文件1信用报告第( )页-( )页2同类项目业绩第( )页-( )页3服务团队第( )页-( )页4食材或货源保障能力第( )页-( )页5服务便利性第( )页-( )页6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第( )页-( )页7项目拟派指导专家顾问第( )页-( )页8经营总体方案第( )页-( )页9服务方案第( )页-( )页10菜式及出品方案第( )页-( )页11食堂维护方案第( )页-( )页12安全、应急方案第( )页-( )页其他内容资料1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第( )页2响应供应商证书一览表第( )页3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第( )页4退磋商保证金说明第( )页5资料原件提交清单第( )页6磋商保证金递交证明文件第( )页单独密封资料1退磋商保证金说明/2电子介质/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惠阳区淡水街道桥背食堂承包服务 采购内容服务期限响应报价 惠阳区淡水街道桥背食堂承包服务 12个月保底用餐报价: 元 合计: 元 (注:合计报价为保底用餐报价与附加服务费报价之和) 超出保底用餐单价报价: 元/天/人 (其中:早餐 元/人,午餐 元/人,晚餐 元/人) 附加服务费报价: 元 (即每月 元) 响应供应商名称(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或盖个人名章): 日期: 说明: 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内不得含有任何对本报价进行价格折扣的说明或资料,否则为无效响应。 响应报价的小数点后保留 2 位有效数。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采购人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响应供应商名称(单位盖公章):日 期: 说明:响应供应商认为其为中小企业的应提交本函,并明确企业类型,否则评审时不能 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说明: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响应供应商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响应供应商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 期: 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惠州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贵公司 年 月 日发布 惠阳区淡水街道桥背食堂承包服务 项目(项目编号:HZHJ-CG20200502)的采购公告,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磋商,并声明: 一、 本公司(企业)具备以下条件: (一)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本公司(企业)承诺如若成交,保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 本公司(企业)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 本公司(企业)没有为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五、 我方承诺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同意按响应无效处理。 本公司(企业)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特此声明! 说明: 本声明函必须提供且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本声明函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响应供应商名称(单位盖公章): 单位地址: 日期: 响 应 函 惠州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 惠阳区淡水街道桥背食堂承包服务 采购货物及相关服务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HZHJ-CG20200502), (响应供应商名称、 地址)作为响应供应商已正式授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的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为我方签名代表,签名代表在此声明并同意: 我们愿意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自愿参加磋商,并已清楚竞争性磋商文 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并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全部责任和义务。 我们同意本响应文件的磋商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日内有效。 我们承诺从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起,本响应始终有效且不予撤销已递交的响应文件。 我们已经详细地阅读并完全明白了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附件,包括澄清(如有)及参考文件,我们完全理解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我们同意放弃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不明或误解的一切权力。 我们同意提供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与磋商小组要求的有关磋商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我们理解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与磋商小组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磋商响应,完全理解采购代理机构拒绝迟到的任何响应文件和最低响应报价不是被授予成交的唯一条件。 如果我们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则完全同意并接受按无效响应处理。 我们证明提交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准确、真实、有效、完整的, 绝无任何虚假、伪造或者夸大。我们在此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 (企业)承担。 如果我们提供的声明或承诺不真实,则完全同意认定为我司提供虚假材料,并同意作相应处理。 我们是依法注册的法人,在法律、财务及运作上完全独立于本项目采购人、用户单位(如有)和采购代理机构。 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信函请寄: 地址 响应供应商名称(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或盖个人名章): 日期: 备注:响应函中承诺的磋商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其他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 (响应供应商地址) 的 (响应供应商名称)在下面签名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在此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招采购活动,采购合同的签订、执行、完成和售后服务,作为响应供应商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被授权人(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限。 本授权书自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个人名章)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响应供应商名称(单位盖公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个人名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 明。 本证明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本公司响应文件中标注的磋商有效期相同。附: 营业执照(注册号):经济性质: 主营(产):兼营(产): 响应供应商名称(单位盖公章): 地址: 签发日期: 用户需求书条款响应一览表 说明: 响应供应商必须对应竞争性磋商文件标注“★”的实质性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其他条款则仅填写有偏离的条款。未填写的条款默认响应供应商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供应商响应描述:响应供应商按响应货物/服务实际数据填写。 响应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附相关证明文件,如有任何一项不响应或不满足的视为负偏离。 偏离情况说明:响应供应商根据响应供应商实际情况填写“正偏离”“完全响应”或“负偏离”。 项目名称:惠阳区淡水街道桥背食堂承包服务 序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条款描述 响应供应商响应描述 偏离情况说明查阅/证明文件指引(一)标注“★”的实质性条款12…(二)其他条款12…响应供应商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同类项目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惠阳区淡水街道桥背食堂承包服务 序号用户/ 业主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合同总价 签订时间 完成时间用户/业主联系人及电话查阅/证明文件指引1.第 页2.第 页3.第 页4.第 页5.第 页合计: 个业绩备注:根据评分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响应供应商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项目拟派指导专家顾问 项目名称:惠阳区淡水街道桥背食堂承包服务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职称 专业经验年限担任职务承担 工作内容查阅/证明文件指引1.第 页2.第 页3.第 页4.第 页5.第 页备注:根据评分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响应供应商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项目名称:惠阳区淡水街道桥背食堂承包服务 序号 名称 (姓名) 统一社会信息用代码 (身份证号)出资额 (人民币 万元) 出资方式占全部股份比例12…我方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填报的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等与实际不符,且属于虚假应标情形,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备注: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为法人的,填写法人全称及统一社会信息用代码(尚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为自然人的,填写自然人姓名和身份证号。 出资方式填写:货币、实物、工艺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 响应供应商应按照占全部股份比例从大到小依次逐个股东填写,股东数量多于 10 个的, 填写前 10 名,不足 10 个全部填写。 响应供应商名称(单位盖公章):日期: 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惠州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 (响应供应商名称) 在参加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HZHJ-CG20200502)的采购中如获成交,我公司保证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如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我公司将同时递交采购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 如我公司违反上款承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承诺!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特别提醒: 退磋商保证金说明 响应供应商缴纳的磋商保证金,原则上,我司按保证金汇入的原账户退还,响应供应商必须填写原来汇入我司保证金账户时的账户信息。 我方为惠阳区淡水街道桥背食堂承包服务的竞争性磋商(项目编号为:HZHJ-CG20200502)所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大写金额)元,请贵司退还磋商保证金 (小写金额) 元,请划到以下账户: 收款人名称收款人地址开户银行 (具体到XX 银行 XX 支行) 联系人账 号联系电话备注:当响应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或采购结果通知书,申请退还磋商保证金时,采购代理机构按其提供的“退磋商保证金说明”,按规定退还响应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为及时退还响应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若存在以下三种情形的,则按以下规定执行: 单位名称变更 若响应供应商磋商后,其单位名称变更,退还其磋商保证金时,除提交变更后的账户信息外,还需附工商部门打印的变更信息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若响应供应商只变更营业执照信息,没有及时变更银行账户的,只需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收支两条线 若响应供应商属于资金收支两条线的情况,则以上账户信息必须是其单位收款账户的信息,响应供应商需附上收支两条线的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标前确定不参加磋商 若响应供应商已汇入磋商保证金,但不参加磋商时,请务必在项目磋商前将该《退磋商保证金说明》按规定填写完整盖章后,扫描发至 358495260@qq.com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日期: 资料原件提交清单 项目名称:惠阳区淡水街道桥背食堂承包服务 序号 资料名称 页数 页码提交情况 备注有无12345678910备注: 1. 本表中的“页码”栏填写相应的复印件所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范围,以便评审时核对。 响应供应商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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