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建实财务监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排水管理处8至12月物业管理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2) 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供应商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排水管理处8至12月物业管理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80608-1592(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0-18-1198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上海市排水管理处位于上海市黄浦区厦门路(街道)180号,占地面积:约4000 方米,其中绿地面积约200平方米。建筑面积: 5472平方米,其中:办公楼5472平方米(多层);停车场1577平方米;餐厅 2 处,其中:小餐厅 1处,84平方米;大餐厅 1处, 110平方米;厨房1 处, 58平方米;厨房设备情况:双孔灶台、消毒柜、工作台、蒸饭箱等(简介)不带电梯办公楼共 3栋,办公楼单元约35 套;公用设施、设备及公共场所(地)情况:含配电间3个,消防泵房1个,机房2个等。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进行8-12月物业管理服务招标。 5、交付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厦门路(街道)180号 6、交付日期:2018年8-12月 7、采购预算金额:478700.00元(国库资金:4787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的政策功能。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7-20 00: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7-26 16:30:00截止,登录 上海政府采购网 (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3、“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投标人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7-20 00:00:00至2018-07-26 16:30:00的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一)各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于2018-7-20至2018-7-26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时(北京时间),携带报名材料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前往上海建实财务监理有限公司(地址:长宁区幸福路68号2楼)进行现场报名初审,报名初审合格的单位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参与投标。(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8-10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8-10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长宁区幸福路68号2楼 2、开标地点:长宁区幸福路68号2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请投标人于开标时携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报价所用的数字CA证书;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 上海政府采购网 、 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凡愿参加投标的单位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递交资料及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上传资料的,或未到上海建实财务监理有限公司现场进行报名初审的投标单位,其报名将被拒绝。报名单位网上上传的资料和现场报名初审时提供的资料必须一致,否则报名将被拒绝。如因报名单位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报名单位或填表者承担。2、开标时,投标人若违反沪财采〔2012〕22号文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其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投标人公司页面)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报名时需上传上述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截图须附电脑系统的日期和时间,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 采购人:上海市排水管理处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建实财务监理有限公司 | | 地址:胡老师 | 地址:长宁区幸福路68号 | | 邮编:200000 | 邮编:200052 | | 联系人:11111111111 | 联系人:陈卓越 | | 电话: 63225484 | 电话:54187109 | | 传真: 63225484 | 传真:541887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