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江苏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8-07-09 |
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南京师范大学附属扬子中学(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南京师范大学附属扬子中学普通高中现代化建设工程项目食堂改造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原招标公告更正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 投标邀请”中:4.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已年检且有效期内);
(2)投标人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已年检且有效期内)。
(3)投标人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有效期内)。
修改为:
(1)投标人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二、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 投标邀请”中:
(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8年7月16日下午14:00-14: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61号中央金地1幢509室
(3)投标文件接收人: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4)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7月16日14时30分
8、投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8年7月1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61号中央金地1幢509室
修改为:
(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8年7月23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61号中央金地1幢509室
(3)投标文件接收人: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4)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7月23日9时30分
8、投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8年7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61号中央金地1幢509室
三、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中
14、投标保证金
14.0投标人应按照投标邀请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4.1投标担保方式采用:投标保证金。
14.2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电汇。
14.3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元(贰万元整)
14.4投标人应当按照本章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在投标截止时间两个工作日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规定收款人,收款人确认到帐后将开具保证金收据,投标人将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密封于投标文件正本中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交招标人,否则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修改为:
14、投标保证金
14.0投标人应按照投标邀请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4.1投标担保方式采用:投标保证金。
14.2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电汇。
14.3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元(壹万元整)
14.4投标人应当按照本章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在投标截止时间两个工作日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规定收款人,收款人确认到帐后将开具保证金收据,投标人将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密封于投标文件正本中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交招标人,否则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四、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等”中:四、产品技术说明第3条修改为:3、招标文件中的产品品牌或型号,是采购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及考量后推荐的品牌或型号,投标人可以采用其他同等品牌的产品进行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