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浙江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下载 | 发布时间 | 2018-07-09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龙湾区民政局的委托,就龙湾区福利院厨房设备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HQCS20180709001(LW)
二.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项目概况:
龙湾区福利院厨房设备一批 预算:225008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主体的要求;
涉及燃气灶具的产品须具有有效的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供应商须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近三年内供应商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须提供相关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材料;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所需提供的资料:
供应商企业简介(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投标供应商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涉及燃气灶具的产品须具有有效的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投标供应商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无行贿犯罪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提供供应商报名登记表1张(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
以上资料扫描后上传至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报名。
六、报名方式、网址、时间及费用等:
1、报名方式: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流程见:“http://www.zjzfcg.gov.cn/quote/2017-05-25/6708.html?”。
网上报名后,请予以电话再次确认,未报名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
2、采购文件提供期限:为本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逾期将不予提供。
3、采购文件售价(元):300元;
4、供应商报名后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在投标截止24小时之前(上班时间)与代理公司予以书面声明确认。报名后擅自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将其记入不良记录,并给与相应处罚。
七、采购文件的发布:采购文件以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公告附件的最终稿为准;
八、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7月19日 09:30
2、投标地点:龙湾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府后路77号便民服务中心西裙楼三楼大厅;)
九、磋商开始时间:2018年7月19日 09:30
十、磋商地点:龙湾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府后路77号便民服务中心西裙楼三楼大厅)
十一、报价保证金:
报价保证金:2000元人民币;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保证金用途必须注明项目名称。
户名: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湾分中心
账号:201000107040989
开户行:浙江温州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水支行中心分理处
保证金收据换取时间:2018年7月18日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00
十二、其他事项:
1、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发布次日起五个工作日。
2、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含网上报名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文件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且须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按《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
4、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十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温州市龙湾区民政局
联 系 人:陈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点:温州市牛山北路13号牛山商务大厦9楼
联 系 人 :余旭凡
联 系 电 话:18968868813
传 真:0577-57579778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温州龙湾区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600835
附件信息:
龙湾区福利院厨房设备项目磋商文件(7.9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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