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浙江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8-03-23 |
根据宁资交管办[2017]3号文件规定,现就宁海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城西校区迁建工程施工进行招标预公告,预公告时间:2017年11月16日至2017年11月17日,在预公告期间内,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认为本项目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可向招标人或代理人书面提出,注明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名称和具体条款并留下具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海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城西校区迁建工程已由 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海县公共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跃龙街道兴宁南路以西,环城西路以南。
2.2 建设规模:项目按36个教学班级规模建设,总用地面积2438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598.6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189.8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408.80平方米。
2.3招标控制价: 9977.2838 万元。
2.4工期要求: 540 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验收合格。
2.6安全要求:合格。
2.7创优夺杯要求:确保获得市“结构优质奖”和县“跃龙杯”,力争市“甬江杯”,省“钱江杯”。
2.8招标范围:包括设计范围内的土建、水电安装、智能化、景观绿化、室外附属等项目内容(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管理范围:上述承包范围及厨房设备、暖通设备等专业的管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
3.4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
3.5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
③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已解锁的除外),且不得为担任企业专职质量员和企业专职安全员职务的人员;
3.6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审核通过,若申请人为省外企业还应提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7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内、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1年内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www.nbjs.gov.cn)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www.cin.gov.cn)、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www.zjjs.com.cn)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
3.8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申请人 2017 年 月 日 9:00 时起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nhztb.gov.cn)本资格预审公告网页下方。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资格审查时间,下同)为 2017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