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所在地区 | 河南 |
招标类型 | 公告 | 招标编号 | 高新政采磋商-2017-65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09-18 |
河南华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洛阳高新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后厨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洛阳高新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后厨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采购编号:高新政采磋商-2017-65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资金,78万元;
四、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洛阳高新区人民法院审判庭职工餐厅,后厨施工及设备采购及安装,职工餐厅面积约为100m ,本次采购厨房设备要求要满足200人用餐需求,共一标段:
2、设备采购项目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货到后3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五、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
采购中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是)
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
3、供应商可以是制造商或经销商(代理商),如为经销商(代理商)须出具设备制造商授予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自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该《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不退还;
5、供应商须提供近12个月中任意3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投标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2017年 9月18日至2017年9月2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有意投标的企业请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证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生产商授予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加盖单位公章的网页截图(留存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到河南华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八、磋商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1、磋商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9月29日下午3:30分,地点 :河南华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河洛路与三山路交叉口润升高科大厦11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性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____》、《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高新区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告期为 5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 址: 洛阳高新区春城路与华夏路交叉口
联 系 人: 高先生
电 话: 0379-63158396
采购代理机构: 河南华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高新区河洛路与三山路交叉口润升大厦11楼
联 系 人: 习先生
电 话: 0379-69955800
邮 箱:hnhmluoyang@163.com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