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福建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09-12 |
福建省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新区学生生活配套设施
备案编号:D-JQX-GK-201707-B0193-IDN
招标编号:[350200]WS[GK]2017028
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新区学生生活配套设施(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D-JQX-GK-201707-B0193-IDN。
2、招标编号:[350200]WS[GK]2017028。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 投标人应是具备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提供有效扫描件(原件备查),证书提供在官方网站查询页面截图
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 投标人应是具备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提供有效扫描件(原件备查),证书提供在官方网站查询页面截图 。
包:2
明细 描述
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 无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提供期限与本章第11.1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
6.2获取地点及方式: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方式获取。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报名
8.1报名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8.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会员账号(免费注册)对本项目进行报名。未报名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8.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填写财政部门规定的除前述名单之外的应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名单或情形的名称,否则不填写)的供应商,其报名将被拒绝。
9、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同时将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0、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务必携带投标人的CA证书。
11、公告期限
11.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2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本章第11.1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
12、采购人:集美轻工业学校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前路22号
联系人:骆乔彬
联系方法:0592-6074096
代理机构: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梧村街道
联系人:戴朝阳
联系方法:0592-5822913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成功后,根据系统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保证金托管银行。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若投多个合同包将生成多个对应缴交账号。请分别根据所投合同包的保证金要求,进行保证金缴交。
特别提示
1、请投标人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以下修改单价总价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其他量仪 否 1批 5837350
1-2 其他仪器仪表 否 1批 305688
6143038 65860
2 2-1 其他量仪 否 1批 375020
375020 429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表1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 招标文件
(第三章) 编列内容
1 6.1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2 9.4 投标文件的份数:
纸质投标文件应符合:报价部分的正本份、副本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本(使用PDF格式)1 份。
3 9.5-(2)-③ 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
(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其他内容或材料:无。
4 9.7-(1) 是否允许中标人进行分包:不允许。
5 9.8-(1)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180个日历日。
6 9.10-(2) 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
纸质投标文件应符合:
(1)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电子文本)均应密封,其中: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部分与报价部分不得合并密封(将已单独密封的技术商务部分连同已单独密封的报价部分再次进行密封不视为合并密封),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本应单独密封。
※未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所投合同包、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投标文件误投、遗漏或者提前拆封的,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3)其他:无。
7 11.1 本项目确定合同包1中标人数为1家,合同包2中标人数为1家。
8 14.1-(2)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现场方式。
9 14.4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自招标文件首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提出。首次之日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之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4.1条的有关规定。
10 15.1 监督管理部门:厦门市财政局。
(2)其他: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