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河南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5-05-14 |
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焦作市公安局委托,就业务技术用房厨房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焦作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厨房设备项目
二、项目编号:焦采招标采购-2015-67号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厨房设备制造商;
3、投标人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4001环境质量体系认证,职业健康体系认证;
4、投标人所投燃气灶具等产品具备有国家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生产许可证件;
5、投标人近3年来同类项目金额不少于80万元的业绩两个及以上(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6.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5月14日-2015年5月20日止,上午8:30-11:00,下午3:00-5:3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政府采购报名受理窗口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6月5日上午9时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厅
七、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5年6月5日上午9时
2、开标地点: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厅
八、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1、采购人:焦作市公安局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13782622086
2、集中采购机构: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91-3568902
联系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以刷卡或转账的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壹万捌仟元整(¥18000.00元),转账或电汇时必须详细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并于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前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窗口领取收据,逾期未领取的,不再予以办理手续。
帐户名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焦作分行
帐号:1709020319200050059-000000002
注:因投标人未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导致保证金无法对应项目而影响投标的,责任自负。
十、其他应说明事项: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如有委托代理人);
注:报名材料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一套留存。
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