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设备网
手机版
首页 > 招投标 > 厨房设备

巢湖市人民法院机关食堂托管服务采购

  • 安徽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安徽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20-12-22

信息时间: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0AMMFJ00315

二、项目名称:巢湖市人民法院机关食堂托管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皖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55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每年叁拾伍万捌仟壹佰柒拾肆元伍角贰分(¥:358174.52 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巢湖市人民法院机关食堂托管服务采购

服务范围:巢湖市人民法院,采购人指定

服务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维连、陈琼、邹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按照合肥市物价局(合价[2009]216号)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肆仟贰佰玖拾捌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金诚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巢湖市巢柘路南峰北苑B2栋102室,联系人:钟工,联系电话:13003098111。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科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联系人:耿主任,联系电话:0551-82339290。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巢湖市人民法院

地 址:安徽省巢湖市健康东路东苑新村对面

联 系 人:邹主任

联系方式:0551-822818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金诚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巢湖市巢柘路南峰北苑B2栋102室

联 系 人:孙工

联系方式:151560559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 话:15156055977

十、附件

1.招标文件正文

2.防疫承诺书

3.微型企业声明函

4.谈判业绩承诺函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附件:
防疫承诺书.jpg 招标文件正文.pdf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jpg 微型企业声明函.jpg 谈判业绩承诺函.jpg
1 巢巢湖湖市市人人民民法法院院机机关关食食堂堂托托管管服服务务采采购购 竞争性谈判文件 (服务类) 项目名称:巢湖市人民法院机关食堂托管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2020AMMFJ00315 采 购 人:巢湖市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金诚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0年 12月 第 1 页/共 62 页 目 录 第一章 谈判公告(谈判邀请) .......................... 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5 第三章 采购需求 ..................................... 24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 30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 32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 41 第七章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 ....... 57 第八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 60 第 2 页/共 62 页 巢湖市人民法院机关食堂托管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巢湖市人民法院机关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 (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查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 12 月 21 日 15点 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AMMFJ00315 项目名称:巢湖市人民法院机关食堂托管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40万元/年 最高限价:40万元/年 采购需求:本项目主要是为巢湖市人民法院机关约 180人提供早、中、 晚三餐就餐服务;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2自 2015年 1 月 1日至开标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食堂 托管服务业绩。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7 日,每天上午 8 点至 12 点,下午 12点至 17 点 30分 ; 地 点 : 安 徽 ( 区 域 )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服 务 系 统 第 3 页/共 62 页 (http://ggzy.hefei.gov.cn/); 方式: (1)供应商须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 务系统)查阅谈判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 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谈判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日: 9:00-12:00,13: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交易中心服务热线(非项目 咨询):0551-68110066。 售价:每套人民币 0元整。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 年 12月 21日 15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楼 1号开标室[巢湖市太湖山路原老 党校(阳光花园小区大门对面)] 五、开启 时间:2020年 12月 21日 15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楼 1号开标室[巢湖市太湖山路原老 党校(阳光花园小区大门对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采购文件。 2、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1:30, 下午 14: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参与投标时间,如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采购 文件无法获取,责任自负。 第 4 页/共 62 页 4、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 程电子化交易,进行网上谈判,谈判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 前往谈判现场。本项目二轮报价或多轮报价(谈判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 要求供应商进行多轮报价)环节采取网上询标方式进行,请各供应商及时 关注系统询标情况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应内容回复。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巢湖市人民法院 地 址:安徽省巢湖市健康东路东苑新村对面 联系方式:邹主任、0551-821726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金诚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巢湖市巢柘路南峰北苑 B2栋 102 室 联系方式:孙工、151560559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 话:15156055977 第 5 页/共 62 页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 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3.1 采购人 巢湖市人民法院 3.2 采购代理机构 安徽金诚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3.3 政府采购监督管 理部门 巢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4.4 是否为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采购 □是 ?否 3.5 是否允许联合体 参加谈判 □是 ?否 7.3 现场考察 ?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考察 □统一组织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地点: 现场考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备注:如供应商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视同放 弃现场考察,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1 网上询问截止时 间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7 时 00 分 9.1 包别划分 ?不分包 □分为 个包, 供应商参加多个包谈判的成交包数规定: 13.1 谈判保证金 (1)金额: □人民币 元 ?不收取 (2)支付方式: ?转账/电汇 ?支票 ?汇票 ?本票 ?保函 注: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为合肥行政区域(含四县 一市)具有分支机构的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如 第 6 页/共 62 页 采用担保机构担保,应为注册地在合肥行政区域(含四县一 市)范围内的融资担保机构或经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备案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担保。 13.7 其他不予退还谈 判保证金的情形 / 14.1 谈判有效期 90 日历日 15.1 响应文件要求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 15.3 谈判现场提交的 其他材料要求 / 16.1 响应文件提交截 止时间 详见谈判公告(谈判邀请) 17.3 响应文件解密时 间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 倒计时为准) 19.1 谈判时间 详见谈判公告(谈判邀请) 谈判地点 详见谈判公告(谈判邀请) 19.3 评审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22.4 最后报价扣除 (1)中小企业价格扣除: ①中型企业: 3 %; ②小型和微型企业: 6 %。 (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 2 %。 24.1 确定成交候选人 和成交供应商 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数量: 3家 采购人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是 □否 27.2 随成交结果公告 同时公告的成交 供应商的响应文 (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2)谈判业绩承诺函;(如有) (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第 7 页/共 62 页 件内容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5)谈判文件中规定进行公示的其他内容。(如有) 28.1 成交通知书发出 的形式 ?书面 □数据电文 30.1 履约保证金 (1)金额: □免收 ?合同价的 5 % □定额收取:人民币 元 (2)支付方式: ?转账/电汇 ?支票 ?汇票 ?本票 ?保函 注: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为合肥行政区域(含四县 一市)具有分支机构的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如 采用担保机构担保,应为注册地在合肥行政区域(含四县一 市)范围内的融资担保机构或经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备案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担保。 (3)收取单位: 采购人 (4)缴纳时间: 合同签订前 (5)退还时间:验收合格后 30 日历日 31.1 成交服务费 (1)金额: □免收 □定额收取:人民币 元 ?按下列标准收取: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 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合肥市物价 局(合价服[2009]216号)文件规定收取 (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 (3)收取单位: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4)缴纳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前 34.3 质 疑 函 递 交 方 式、接收部门、 递交方式:书面形式 接收部门:安徽金诚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第 8 页/共 62 页 联系电话和通讯 地址 联系电话: 孙工 15156055977 通讯地址: 巢湖市巢柘路南峰北苑 B2栋 102 室 35 其他内容 / 35.1 关于联合体参加 谈判的相关约定 (如要求) (1)联合体参加谈判的,谈判文件获取手续由联合体中任 一成员单位办理均可。 (2)联合体参加谈判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见响应文件格 式),相关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情况及谈 判文件要求提供。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 人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 良信用记录声明函。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响应 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即 可。 (4)关于联合体缴纳谈判保证金(如有):为简化评审现 场谈判保证金查询、后期谈判保证金退还及合同备案清算手 续,谈判保证金建议由联合体牵头人足额缴纳至本项目谈判 保证金账号。 35.2 社保证明材料 (如要求) 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为下述形式之 一(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 (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 (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 (3)经供应商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供应商 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 料并经谈判小组确认。 (4)参与谈判的院校,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任意一种: ①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本单位人员); ②医保证明材料。 (5)其他经谈判小组认可的证明材料。 (6)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提 第 9 页/共 62 页 供身份证明材料即可。 35.3 本项目提供除电 子版谈判文件以 外的其他资料 ?无 □图纸 □光盘 □ 获取方式: 上述资料请供应商在获取谈判文件后,自行电子交易系 统本项目附件。 35.4 重要提示 (1)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期限内领取《成交通知书》,若 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有 权取消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 门,实施信用惩戒; (2)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并与采购人 签订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 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并将相关 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 (3)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 进场开工,不履行供货、安装或服务义务等情况,采购人有 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 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实施信用惩戒; (4)成交供应商成交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 满足成交条件的,由采购人取消成交资格,并做好项目后续 工作; (5)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 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采购人 可以取消其成交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35.5 解释权 (1)构成本谈判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 明; (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 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 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 第 10 页/共 62 页 优先顺序解释; (4)除谈判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谈判及响应文 件提交阶段的规定,按谈判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和 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 释。 35.6 其他补充说明 1、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 招投标操作规程(暂行)》的规定。 2、供应商获取文件成功后,如还未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办理 CA 锁(电子签章)应及时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办理,投标时须携带 CA 锁(电子签章)并牢记解 锁密码。 3、供应商应及时参加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多种方 式通知的不定期网上招投标培训会。 4、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 密(使用与加密投标文件一致的 CA 锁并牢记解锁密码), 开标现场解密和远程解密均可,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 败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因供应商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未到开标现场 而无法接受谈判小组询标(可远程网上询标)等情形的风险, 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从谈判小组发起远程网上询标至询标结束原则上为 15分 钟,未安排工作人员至开标现场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解密之 后,至评审结束之前,应确保工作人员登录系统并保持在线 状态,以接受谈判小组可能发起的询标,否则由此产生的一 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招标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的,均可以提供加 盖公章的扫描件,也可以在网上投标文件制作时加盖电子签 章;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均应在网上投标文件制作 时制作成电子件上传。 8、供应商网上投标文件制作完成时应自行检查证明材料扫 描件或影印件是否清晰,如因材料模糊不清,导致谈判小组 无法辨认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第 11 页/共 62 页 9、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最终承诺报价表》由供 应商在谈判现场依谈判情况填写,请加盖公章后带 至谈判现场备填(不需装订在投标文件内)。(本 项目不采用,详见第一章谈判公告中第七条其他事 项说明第 4点) 10、特别说明: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进 行网上谈判,谈判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 无需前往谈判现场。本项目二轮报价或多轮报价(如 有)环节采取网上询标方式进行,请各供应商及时 关注系统询标情况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应内容回 复。 35.6 备注一 特别提醒: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应当诚信守法、公平竞争。 如有以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技术参数响应、虚 假业绩、虚假证书、虚假检测报告等)、串通投标、隐瞒失 信信息等谋取中标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报监督管理部门严 肃查处。 35.6 备注二 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领取前,需提供与加密电子投标 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三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提供与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三份(光盘 或 U盘介质)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签章。 第 12 页/共 62 页 二、供应商须知正文 1.适用范围 1.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所述的服务项目采购。 2.定义 2.1 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咨询、调研、评估、 规划、设计、监理、审计、保险、租赁、印刷、维修、物业管理等。 2.2时限(年份、月份等)计算:系指从谈判之日向前追溯 X年/月(“X”为“一” 及以后整数)起算。 2.3 业绩:除非本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业绩系指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且已服务完 毕的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子 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等)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除非本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否则业绩均为已服务完毕的业绩,业绩时间均以合同 签订之日为追溯节点。 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 3.1 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 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 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 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本项目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4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 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 业除外。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 3.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 本国供应商。 3.4.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 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3.4.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谈判文件。 3.4.4 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 业,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第 13 页/共 62 页 3.5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参加谈判,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3.5.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谈判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谈判。 3.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5.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 关规定。 3.5.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 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提交。 3.5.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 体共同参加谈判,联合体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 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5.6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 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5.7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 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谈判,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3.5.8对联合体参加谈判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资格。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3.7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 无效。 4.资金来源 4.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谈判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4.2项目预算金额或分项(或分包)预算金额见谈判公告(谈判邀请)。 5.谈判费用 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 6.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谈判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 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 护。 第 14 页/共 62 页 7.谈判文件构成 7.1谈判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谈判公告(谈判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 第八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7.2谈判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 7.3现场考察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4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8.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8.1 供应商如对谈判文件内容有疑问,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上询问截 止时间前以网上提问形式(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8.2 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时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采 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及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发布公告的方式 澄清或者修改谈判文件,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 作用。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 相关责任。 8.3 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供应商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 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 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8.4 对于没有提出询问又参与了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谈判文件 (含澄清或修改的内容)。 9.谈判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9.1 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参与其中某一个或多个分包的谈判,成交包数详见供 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 9.2 无论谈判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 第 15 页/共 62 页 强制性标准。 9.3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谈判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响应文件均用 中文表述。供应商随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 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9.4 除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响应文件构成 10.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谈判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具体内 容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 10.2上述文件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 11.证明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1.1供应商应提交谈判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谈判文件规定。 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1.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1.3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谈判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11.4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谈判文件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项目谈判时, 不得同时提供备选谈判方案。 12.报价 12.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谈判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 的货物和工程。所有内容均应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谈判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 国价格法》。 12.2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分项服务、伴随的货物和工程的价格(如适用) 和总价,未标明的视同包含在谈判报价中。 12.3 除非谈判文件另有规定或经采购人同意支付的,最后报价不得高于谈判文件 (公告)列明的项目预算,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2.4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 格调整要求的谈判,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2.5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3.谈判保证金 13.1供应商应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 第 16 页/共 62 页 部分。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3.2供应商请注意: (1)前次采购失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 (2)采购代理机构谈判保证金缴纳账号采用动态虚拟账号(分包项目每一个包别 对应一个账号),项目采购失败后,谈判保证金缴纳账号将会发生变化,请供应商参与 后续采购时,注意勿将谈判保证金错交至其他项目虚拟账号或前次公告账号。 (3)凡转账到其他项目虚拟账号或本项目前次公告账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 为响应无效。 13.3谈判保证金缴纳人名称与供应商名称应当一致。除非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分公 司或子公司代缴谈判保证金,视同名称不一致。谈判保证金缴纳人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不 一致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3.4联合体参加谈判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谈判保证金。以一方 名义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3.5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 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 13.6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 责任。 13.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或不与 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情形。 14.谈判有效期 14.1谈判有效期为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谈判有效期详见供应 商须知前附表。 14.2在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的谈判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 文件。谈判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4.3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谈 第 17 页/共 62 页 判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谈判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 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 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5.响应文件的制作 15.1本项目要求提供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1)响应文件由供应商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供应商应当在互联网络通畅状态 下启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响应文件。 (2)在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处,供应商均应加盖 供应商电子签章或公章。联合体参加谈判的,除联合体协议及谈判文件规定须联合体各 成员单位各自盖章的证明材料外,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 人单位电子签章或公章。 (3)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响应 文件。采用数字证书加密的,加密时响应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进 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响应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 15.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开标、评标系统 的,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该响应文 件是指解密后的响应文件)。 15.3谈判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6.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网上提交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 16.2 供应商在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了网上加密电子响应 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的,响应无效。 16.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延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在此情况下,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 的截止时间。 17.响应文件的提交、修改与撤回 17.1供应商应当在第一章“谈判公告(谈判邀请)”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第 18 页/共 62 页 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在电子交易系统上传。 17.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以接收到电 子签收凭证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 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 达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 17.3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前(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 为准)对本单位的响应文件现场或远程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监督员监督下解 密所有响应文件。 17.4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但属于 谈判小组在评审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 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不在此列。 18.谈判小组 18.1本项目将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成员由 3人以上单数组成,谈判小组及 其成员应当依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18.2谈判小组依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 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 18.3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 照评审方法和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19.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 19.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 19.2 竞争性谈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审。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 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19.3谈判小组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供应商独立进行评审。评审 程序如下: 19.3.1初审。谈判小组对供应商必须满足和实质性响应的内容进行评审,供应商未 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导致响应无效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询标的方式告知有关供应 商。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查询供应商的 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第 19 页/共 62 页 19.3.1.1不良信用记录指:(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供应 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3) 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 政处罚记录。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谈判 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9.3.1.2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19.3.1.3 信用信息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 签字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在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初审依据。 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初审依据。 19.3.2谈判。初审合格后,谈判小组将按网上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提交顺序集中与单 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如供应商未到 谈判现场的,视同放弃该权利。 19.3.3报价。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 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19.4相关说明。 19.4.1为保证谈判活动顺利进行,供应商可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答疑; 19.4.2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谈判文件的内容,包括采购 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经采购人代表 确认作为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 商。 19.4.3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 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 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 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第 20 页/共 62 页 19.4.4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谈判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响应文件中未 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谈判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 19.4.5谈判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 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19.5供应商授权代表对谈判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 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20.终止竞争性谈判 20.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 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1)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本次谈判缺乏竞争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1.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 21.1谈判小组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 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 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 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 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1.2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询标)作 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如有询标,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可通过远程登录的方式接受网上询标,也可 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询标。因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未到 谈判现场等情形而无法接受谈判小组询标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22.最后报价 22.1谈判并不限定只进行二轮报价,如果谈判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供应商进 行多轮报价。 22.2在谈判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或重大调整的前提下,供应商下轮报价不得高于上 一轮报价。 22.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也是签订合同的依据。 第 21 页/共 62 页 22.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安徽 省财政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购〔2012〕142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 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 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 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参与评审。对于同 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报价扣除。 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 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参 与评审。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 狱企业。 23.成交候选人的推荐原则及标准 23.1谈判小组依据本项目谈判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 高的顺序依次推荐成交候选人。最后报价相同的,则由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24.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 24.1 谈判小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确定成交 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经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谈判小组确 定为成交供应商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 25.编写评审报告 25.1 评审报告是根据全体谈判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 告,评审报告由谈判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可以书面 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 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 26.保密要求 26.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6.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 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第 22 页/共 62 页 27.成交结果公告 27.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谈判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 政府采购网(www.ccgp-anhu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 ( http://ggzy.hefei.gov.cn ) 、 全 国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安 徽 省 ) (http://ggzy.ah.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7.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 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 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 28.成交通知书 28.1 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成 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8.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 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8.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9.告知谈判结果 29.1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30.履约保证金 30.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30.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1.成交服务费 31.1本项目成交服务费的收取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 32.签订合同 32.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30日内签订合同。 32.2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2.3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 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 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33.廉洁自律规定 第 23 页/共 62 页 33.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 人、供应商恶意串通。 33.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 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 用。 34.质疑的提出与接收 34.1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 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4.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谈判文件 第八章)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 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34.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 24 页/共 62 页 第三章 采购需求 前注: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 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谈判小组 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付款方式 按季度付款。 2 服务地点 巢湖市人民法院,采购人指定。 3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签订后 1 年,双方 无异议,可以续签 1年。 二、 项目概况 为巢湖市人民法院机关约 180人提供早、中、晚三餐就餐服务。 三、服务需求 1、供应商在经营过程中自主管理,同时采购人负责提供原材料、设备及辅材,供 应商负责按照采购人要求加工、制作并供应职工每日用餐、突发性工作备餐以及工 作用餐。 2、本次食堂对外委托经营管理招标就餐人数仅作为供应商报价参考。 3、由采购人提供经营和服务的场地及必要的厨房设备和物品,交给中标人自主经 营使用(厨房设备及物品清单经双方签字确认),设备更换维修及根据实际需要添置新 设备均由采购人采购。 4、经营时间:周末、法定节假日不营业(采购人基于实际办案办公需要,服务期 内可能增加、调整经营时间,供应商需无条件配合)。 5、人员要求: 序号 岗位 数量(人) 人员要求 1 管理人员(项目负责 人) 1 年龄要求在 45周岁以下,大学专科及 以上学历,五年及以上餐饮从业经历 2 厨师长 1 年龄要求在 50周岁以下,五年及以上 餐饮从业经历,一级厨师证 第 25 页/共 62 页 3 帮厨 1 年龄要求在 50周岁以下,五年及以上 餐饮从业经历,二级及以上厨师证 4 面点师 2 年龄要求在 50周岁以下,五年及以上 餐饮从业经历,具有二级及以上面点 师证 5 服务员 2 年龄在 40周岁以下 6 勤杂工 5 年龄在 55周岁以下 合计 12 注: 1、所有人员需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和能力且身体健康(入职时需提供一个月内正 规医院出据的健康证); 2、供应商须承诺所配备本项目的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非失信被执行人;响应 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项目负责人、厨师长、帮厨、面点师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身份证、 项目负责人毕业证、从业经历、职业资质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 件; 4、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若本单位中标,承诺在领取 中标通知书后 3日内将谈判文件要求的人员配备到位,逾期将视为自动 放弃中标资格,并上报监督管理部门,所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承诺函 格式自拟,未提供视为无效投标。 注:1)上述人员为最低配额人员数量要求,不得减配,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 判文件;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人员,采购人不再另行增加费用。 2)项目实施时,采购人将对中标单位配备人员进行考察,如发现不满足采购要求, 有权要求中标单位调整更换。 6、餐饮服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我院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严格上下班考勤制度, 工作期间须统一着装。 7、供餐要求 第 26 页/共 62 页 职工食堂三餐供应采取自选模式,由供应商提供; 职工食堂早、中、晚餐(具体菜品按照采购人要求),供应商负责制作。 四、报价要求 1、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价。 2、供应商应到项目所在地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和特点,便于报价。 3、供应商报价为项目服务全部内容以及不可预见费、承包风险、政策性调整风险 等全部费用。包含且不限于: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社会保险费、意外险、重 大疾病补助、防暑降温费、教育培训费用、作业措施费、风险费、管理费、税费等一切 费用。 4、投标报价中所有人员工资按不得低于巢湖市市区现行最低标准(1280 元/月/人)。 所有人员必须计算单位重大疾病补助(15元/人/月)。在项目实施时所聘用人员必须为 其购买社保,此风险供应商自行考虑并承担。社保按国家相关(城镇职工五险)规定执 行。 5、投标报价中所有人员必须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25元/人/月)。 6、供应商在报价时明确为所聘用人员男性年龄小于 60周岁、女性小于 50周岁的 必须购买社保的,严格按社会保险国家相关(城镇职工五险)规定执行,如在中标后发 现符合要求未购买的情况,将督促中标人为其缴纳社保,如拒不缴纳的,将上报劳动主 管部门查处,并扣除其社保费用。社会保险(单位+个人缴纳)部分(主要组成为:单 位养老保险 16%、个人养老保险 8%、单位工伤保险 0.1%、个人工伤保险 0.0%、单 位失业保险 0.5%、个人失业保险 0.5%、单位医疗保险 6.4%、个人医疗保险 2%。), 社保缴费基础按 2020年上半年缴费基础(3017.01元/月·人)计算(社保费用小数点后 保留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7、投标报价按人员费用、为完成本项目所支出的其他各项费用及税金综合考虑。 供应商报价中没有列明的但又是必须发生的费用将视为已含在其报价中。 8、如遇节日、迎检、重大活动保障及自然灾害时,中标人须服从采购人统一安排, 增加有关人员,延长服务时间,所需要费用供应商综合考虑,中标后不作增加。 9、供应商应考虑合同期内政策性费用调整的风险。投标报价应考虑巢湖市最低工 资标准上调等风险,履约期限内不得以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以及物价指数上涨等理由增加 管理费用。承包期内因国家政策改变,需调整最低人员保障工资标准、社保待遇等政策 性费用调整时,中标人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无偿给予调整,采购人将不再另行追加经费, 第 27 页/共 62 页 该风险供应商投标时须综合考虑并承担。 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测算如下: 一般纳税人政策性费用测算: 人员经费 缴费项目 人数(人) 费用(元) 月 小计(元) A 人员工资 12 1280 12 184320.00 B 所有人员社保五险 12 1010.7 12 145540.80 C 重大疾病补助 12 15 12 2160.00 D 意外伤害保险 12 25 12 3600.00 小计(A+B+C+D) 335620.80 E 一般纳税人税金=(A+B+C+D)*6.72%=(A+B+C+D)*0.0672 22553.72 总计(A+B+C+D+E) 358174.52 (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小规模纳税人政策性费用测算: 人员经费 缴费项目 人数(人) 费用(元) 月 小计(元) A 人员工资 12 1280 12 184320.00 B 所有人员社保五险 12 1010.7 12 145540.80 C 重大疾病补助 12 15 12 2160.00 D 意外伤害保险 12 25 12 3600.00 小计(A+B+C+D) 335620.80 E 小规模纳税人税金=(A+B+C+D)*3.36%=(A+B+C+D)*0.0336 11276.86 总计(A+B+C+D+E) 346897.66 (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备注: 1、若需要购买社保人员多于 12人,供应商在商务报价人员费用分析中应明确,如供应商 第 28 页/共 62 页 在报价时明确按不购买社保考虑,但在项目实施时所聘用人员符合购社保条件的,供应商 必须为其购买社保,此风险供应商自行考虑并承担。社保按国家相关(城镇职工五险)规 定执行。投标报价供应商自行考虑。(凡男性年龄小于 60周岁、女性小于 50周岁的必须 按国家相关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城镇职工五险)。) 3、招标文件中关于税金费率报价部分,供应商均须提供税务部门有关纳税人类别(一般 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的证明材料,未提供将导致投标无效。 4、供应商在进行投标报价时,其税金可按企业自身模式进行计算: ①当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时,供应商其税费税率应为 6.72%; ②当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时,供应商其税费税率应为 3.36%。 注:请供应商自行核算以上政策性费用,如供应商对以上费用有疑问,请在本项目 答疑期内提出。如无疑问,投标报价应不低于上述政策性价格,否则将按无效标处理。 五、其他要求 履约要求及违约处罚(注:以下甲方为采购人,乙方为供应商): 1、甲方负责提供原材料,乙方负责按照甲方要求加工、制作并供应职工每日用餐、 突发性工作备餐以及工作用餐。 2、因乙方原因造成食堂非正常使用,影响职工正常就餐,甲方有权扣减补贴给乙方 的费用,不足部分从乙方管理费用中扣除或由乙方交纳,同时要求乙方更换相关人员。 3、甲方对饭菜质量、数量、卫生、服务等方面有监管检查权力,甲方每季度进行职 工食堂满意度问卷调查,根据问卷调查结果对乙方工作考核。考核不及格,则甲方有权 延迟支付管理费,并要求乙方整改和完善;乙方拒不服从整改完善的,甲方有权扣除当 季度管理费,直至整改合格;连续评价较差,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行业规定,合法用工,对所用人员负有教育管理责任,按 照有关规定定期体检和办理员工健康证,员工《健康证》张贴在明显处并接受甲方监督 检查。 5、乙方应当根据《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制定《卫生工作条例》和《内部管理规章制 度》,并悬挂各工作场所,接受监督。 6、乙方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卫生法》进行生产操作,食堂卫生窗明几净,厅堂卫生 整洁,消灭蟑螂、蝇、餐具每天消毒,生熟食品摆放有序、规范。对食品的供应渠道严 格把关,乙方保证所采购的粮油、肉类、蔬菜、调料以及各种食品原料和辅料的质量符 合国家食用卫生标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因乙方供餐不卫生,所造成甲方职工或其 第 29 页/共 62 页 他用餐人员食物中毒、患病或其他更严重后果的,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自行负责自主经营范围内的防火、防盗、用气、用电及其他安全工作,若出 现各类安全、 被盗事故,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8、在自主经营期内,乙方保证甲方提供的房屋、设备、设施完好,未经甲方同意不 得更改房屋、设备、设施的功能、结构等(甲方自身因素除外),若更改须经过甲方书 面同意后方可以实施,发生费用由乙方负责。在合同履行完毕后,若甲方要求乙方负责 对更改的房屋、设备、设施的功能、结果等恢复原状,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9、乙方自主经营期间,不得对外经营或将食堂经营等转包他人,否则甲方有权立即 终止合同,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10、乙方应建立健全食堂各项管理制度和质量标准,并认真执行,严格操作,保证 食堂各项工作安全、规范、高效、有序进行。 11、乙方工作人员必须具有相应专业的安全资格和安全知识,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 证上岗,承担自身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措施不力等所造成的安全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 用。 12、乙方自主经营期间,若发生工商、卫生、税务、劳动等行政执法部门的处罚, 费用和责任等由乙方承担。 13、乙方自主经营期间产生垃圾乙方须做到日产日清,自行打包运送至甲方垃圾处 理站,沿途不得抛洒。 14、自主经营期间,乙方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自主聘用员工、规范用工, 负责为其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代缴社会保险,违反以上约定,乙方按照国家法律规 定承担相应责任。 15、自主经营期间乙方人员发生工伤及其他伤亡事故,如用电、用气等不注意安全 引起生产事故,或发生意外伤亡事故,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 30 页/共 62 页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一、总则 本项目将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审。 二、评审方法 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审,以确定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 求。初审表如下: 初审表 序号 评审指标 评审标准 格式及材料要求 1 营业执照 合法有效 提供有效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 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 证的扫描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 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和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内容。已办理 “三证合一”登记的,响应文件中 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 记证书)扫描件即可。联合体参加 谈判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 税务登记证 合法有效 3 不良信用记录 查询 供应商不得存在供应商资 格中的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详见供应商须知第 19.3.1.1条要 求 4 无重大违法记 录声明函、无不 良信用记录声 明函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谈判 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电 子签章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四 5 谈判响应函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谈判 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电 子签章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三 6 授权书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谈判 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电 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无需此件, 提供身份证明即可。详见第六章响 第 31 页/共 62 页 子签章 应文件格式五 7 供应商资质 符合供应商资格中的资质 要求 提供符合供应商资格中要求的许 可证扫描件 8 初审业绩 符合供应商资格中的业绩 要求 提供符合供应商资格中业绩要求 的合同扫描件 9 谈判报价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 10 商务响应情况 符合谈判文件采购需求中 付款方式、服务期限、服 务地点的要求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六 11 人员配备 符合谈判文件采购需求中 的人员配备要求 12 服务方案 符合谈判文件采购需求中 的要求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八 13 服务承诺 符合谈判文件采购需求中 的要求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九 14 相关承诺函 符合谈判文件采购需求中 的要求 15 其他要求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的其他条件或谈判文件列 明的其他要求 初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初审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 第 32 页/共 62 页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仅供参考) 采购合同参考范本 (服务类) 第一部分 合同书 项目名称:某项目(分包项目须填写完整的分包号及分包名称) 项目编号:某编号 甲方(采购人): 乙方(成交供应商): 签订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范本-服务类 第 33 页 共 62 页 某采购单位(以下简称:甲方)通过某代理机构组织的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活动, 经谈判小组评定,(成交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现 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 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1.1 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 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 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成交通知书; 1.1.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谈判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1.2 服务 1.2.1服务名称: ; 1.2.2服务内容: ; 1.2.3服务质量: 。 1.3 价款 本合同总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 分项价格: 序号 分项名称 分项价格 1 2 3 …… 总价 1.4 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 1.4.1付款方式: ; 1.4.2发票开具方式: 。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范本-服务类 第 34 页 共 62 页 1.5 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 1.5.1服务期限: ; 1.5.2服务地点: ; 1.5.3服务方式: 。 1.6 违约责任 1.6.1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 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 格的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 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 同; 1.6.2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 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 %计算,最高 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 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6.3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 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 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 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 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1.6.4 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 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 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 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5 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 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 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6 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范本-服务类 第 35 页 共 62 页 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 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1.7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 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7.1 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 则裁决; 1.7.2向 人民法院起诉。 1.8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 甲 方: (单位盖章) 乙方: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范本-服务类 第 36 页 共 62 页 第二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2.1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 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 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 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价格。 2.1.3“服务”系指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 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2.1.4“甲方”系指与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 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 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 连带责任。 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 2.2 技术规范 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 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 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 2.3 知识产权 2.3.1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 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 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 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4 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2.4.1 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 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 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范本-服务类 第 37 页 共 62 页 2.4.2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 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 2.5 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6 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 2.6.1 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 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 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 2.6.3 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 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 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 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 2.7 质量保证 2.7.1 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 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 2.7.2 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 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8 延迟履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 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 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 2.9 合同变更 2.9.1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 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 2.9.2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 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 相应的责任。 2.10 合同转让和分包 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范本-服务类 第 38 页 共 62 页 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 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 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1 不可抗力 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 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 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 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2.12 税费 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 2.13 乙方破产 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 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 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4 合同中止、终止 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 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 应的责任。 2.15 检验和验收 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 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 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 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 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范本-服务类 第 39 页 共 62 页 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 款。 2.16 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2.16.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 2.16.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17 履约保证金 2.17.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 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 合同价 10%的履约保证金; 2.17.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 定期间届满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 2.17.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 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 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2.18 合同份数 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范本-服务类 第 40 页 共 62 页 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 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 另行编制条款号。 条款号 约定内容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范本-服务类 第 41 页 共 62 页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某项目 响 应 文 件 【第 包】(不分包项目删除) 供应商: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范本-服务类 第 42 页 共 62 页 一、报价表格式 1-1 报价表 项目名称: 某项目 项目编号: 某编号 供应商名称 谈判范围 全部 / 第 包 报价 (详见备注说明) 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年) 备注说明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注: 1.本表内容根据谈判文件要求包括了服务及其配套的设计、采购、制造、检测、 试验、运输、保险、仓储、税费以及现场落地、安装及安装耗损、调试、验收、培训、 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保障等所有费用。 2.特殊事项在备注中注明。 3.供应商应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报价表的内容填写唱标信息,唱标信息不作为评审 的依据。唱标信息与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范本-服务类 第 43 页 共 62 页 1-2 分项报价明细表 (仅供参考,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序号 服务内容 项 单价 小计金额(元) 1 2 3 … 其他费用 …… 合计金额(元)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期: 备注: 表中所列服务为对应本项目需求的全部服务内容。如有漏项或缺项,供应商承担 全部责任。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范本-服务类 第 44 页 共 62 页 二、最后承诺报价表 (某项目第 次报价书) (本项目不采用,详见第一章谈判公告中第七条其他事项说明第 4点) 项目名称: 某项目 项目编号: 某编号 供应商名称 谈判范围 全部 / 第 包 最后报价 (详见备注说明) 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年) 备注说明 谈判小组签字 供应商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注:本页《报价表》由供应商在谈判现场依谈判情况填写,请带至谈判现场备填。考虑谈 判报价的方便,供应商在填写最后承诺报价后,(第一次报价-最后承诺报价)除以第一次报 价后得出的优惠率视同为需求表中全部分项设备、工程量或服务的优惠浮动值(特定分项优惠 除外),而不考虑措施项目清单和规费税金清单的金额改变。此优惠率调整原则适用于合同内 价格的计算及项目增减、变更时价格的计算。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范本-服务类 第 45 页 共 62 页 三、谈判响应函 致:某采购单位 某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我 方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全称),据此 函,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 1、如我公司成交,我公司承诺愿意按谈判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按本次谈判 文件规定及最终报价承诺提供服务。 2、我方根据本次谈判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 求的日期内完成服务,并通过买方验收。 3、我方承诺报价低于同类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 4、我方已详细审核本次谈判文件,包括谈判文件附件、参考资料、谈判文件修改 书或图纸(如果有的话),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谈判文件,并对谈判文件各项条 款(包括谈判时间)、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 的问题的权利。 5、我方同意从供应商须知规定的谈判日期起遵循本谈判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规 定的谈判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我方承诺如谈判保证金未在谈判文件规定时间前到达贵方指定的账户,我方谈 判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承担;如果在谈判后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回谈 判,我方的谈判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7、我方同意按贵方要求在谈判现场规定时间内向贵方提供与其谈判有关的任何证 据或补充资料,否则,我方的投标文件可被贵方拒绝。 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谈判。 9.我方同意谈判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服务期限。 10、我方对投标文件中所提供资料、文件、证书及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11、与本谈判有关的通讯地址: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范本-服务类 第 46 页 共 62 页 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联合体参加谈判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1、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 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本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公司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 罪档案; (3)公司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公司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公司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公司郑重声明,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 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 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 记录累计记分达 10分(含 10分)到 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 记录累计记分达 15分(含 15分)到 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 记录累计记分达 20分(含 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24个月。 我公司已就上述不良信用行为按照谈判文件中规定进行了查询。我公司承诺:合 同签订前,若我公司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或者不授予 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同时,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 理。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范本-服务类 第 47 页 共 62 页 五、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名称)授权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 代表我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谈判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提 交响应文件、参与谈判、签约等。供应商授权代表在采购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 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供应商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 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扫描件: 授权代表联系方式: (请填写手机号码) 特此声明。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注: 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供应商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无需提供授权书,仅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范本-服务类 第 48 页 共 62 页 六、商务响应表 序号 商务条款 谈判文件要求 供应商承诺 偏离 说明 1 付款方式 2 服务地点 3 服务期限 … 供应商电子签章: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范本-服务类 第 49 页 共 62 页 七、人员配备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范本-服务类 第 50 页 共 62 页 八、服务方案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范本-服务类 第 51 页 共 62 页 九、服务承诺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范本-服务类 第 52 页 共 62 页 十、谈判业绩承诺函 我单位同意成交公告中公示以下业绩并承诺: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均真实有效,若被 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范围 备注 1 2 3 4 5 …… 备注: 1.表中所列业绩应为供应商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业绩; 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以上业绩情况,如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约定的,将按约 定随评审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范本-服务类 第 53 页 共 62 页 十一、联合体协议 (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谈判或未组成联合体的,不需此件;允许联合体参加谈判且供应商为联合 体参加谈判的,请将此件加盖公章后制成扫描件上传) 联合体成员一名称: ; 联合体成员二名称: ; …… 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项目的谈判,现就联合体参 加谈判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2.在本项目谈判阶段,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谈判项目的一切组织、协调工作,并授权代理人 以联合体的名义参加项目的谈判,代理人在谈判、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 本次谈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各方均予以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 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及各方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 如下: 联合体成员一名称: ,承担 工作,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 额的百分比: %; 联合体成员二名称: ,承担 工作,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 额的百分比: %; ………… 4.谈判工作和联合体在成交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5.联合体成交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成交或者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联合体成员一: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二: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 签订日期: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范本-服务类 第 54 页 共 62 页 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 (非中小企业谈判,不需此件)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 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由本企业提供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范本-服务类 第 55 页 共 62 页 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谈判,不需此件)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不符合(对应勾 选)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范本-服务类 第 56 页 共 62 页 十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符合谈判邀请(谈判公告)、采购需求及评审方法和标准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特别提示: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制作时可在此栏内上传谈判文件要求上传的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税 务登记证、人员证书、资质证书、荣誉奖项等,应将上述证明材料制作成扫描件上传。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范本-服务类 第 57 页 共 62 页 第七章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提高招标投标效率,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 名法》、《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和《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 20号令)等有 关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所指的电子招标投标,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电子交易系统和安徽合 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完成的全部或者部分招标投标交易活动。 第三条 本规程适用于《合肥市公共资源集中交易目录》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和政府采购、 资产类项目。 第四条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电子招标投标的组织实施,电子交易系统建设单位负 责电子交易系统的服务保障,电子服务系统建设单位负责电子服务系统的服务保障。 第五条 为满足与各电子交易系统之间电子招标投标信息对接交换、资源共享的需要,并 为市场主体、行政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交换、整合和发布的系统。电子服务系统具备 与各电子交易系统之间招标投标相关信息对接交换、发布、资格信誉和业绩公开、行业统计分 析、连接评标专家库、提供行政监督通道等服务功能。 第六条 招标投标当事人通过数据电文形式完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系统。电子交易系统 具备用于在线完成招标投标全部交易过程,编辑、生成、对接、交换和发布有关招标投标数据 信息功能,为行政监督相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监察和受理投诉提供所需的信息通道。 第七条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建设和管理合肥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 (以下简称主体库),对入库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网上公示。 主体库成员应及时对其注册的信息进行维护,并作出信用承诺,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负责。当主体库中填写的文字信息与上传扫描件的信息不一致时,以扫描件为准。 投标文件引用的主体库资料的有效性在评标时由项目评标委员会负责评审认定。 第八条 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 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九条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项目采取电子招标投 标方式,并按相关流程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制作招标文件。 第十条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应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安徽合肥公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范本-服务类 第 58 页 共 62 页 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其中招标文件须加盖电子签章。 第十一条 投标人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第十二条 澄清、修改文件应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安徽合肥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投标人应及时查阅相关澄清、修改信息。 第十三条 投标人应使用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允许投标人 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并且具备分段或整体加密、解密功能。 第十四条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使用数字证书加密,并于招标文件规定 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上传。 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进行撤 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 第十五条 投标截止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 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第十六条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电子服务系统并保持在线,直到项目评审结束。 招标文件约定须到达现场进行演示、答辩、磋商、谈判的情形,投标人应按照招标(磋商、 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到达现场。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加密和解密须用 同一数字证书。投标人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其放弃投标。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完成解密,导入并读取所有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系统自动记录开 标过程。 第十七条 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人,如招标文件中允许使用电子光盘作为备份,并且投标 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成功递交电子光盘,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导入电子 光盘继续开标。若系统识别出电子光盘中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和网上递交的加密投标文件识别码 不一致,系统将拒绝导入。 第十八条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评标,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 行电子评标,并对评标结果签字或电子签名确认。 二次报价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 第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将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以询标函的形式 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应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标委员会可能发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范本-服务类 第 59 页 共 62 页 出的询标函,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若投标人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澄清。 第二十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评标报告。招标人或招标代 理机构将评标报告及时交互至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应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和公布中 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 通知书发出即视为送达。 第二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影响招投标 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经第三方机构认定后,各方当事人免责: (一)网络、服务器、数据库发生故障造成无法访问或使用的; (二)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运行; (三)出现网络攻击、病毒入侵以及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安全漏洞导致无法正常 提供服务的; (四)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 第二十四条 出现上述情形,系统建设方应及时组织相关方查明原因,排除故障。若能保 证在开标前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但能在 原开标时间后1小时内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 展,在原开标时间后1小时内无法恢复系统运行的,按以下程序操作: (一)项目中止,中止期限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中止期限届 满后中止情形尚未消除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延长中止期限。决定延长 中止期限的,应向投标人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布。 (二)项目恢复,导致项目中止的情形消除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尽快恢复招投标程 序,向投标人发出恢复交易通知,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布;已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的, 按通知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规程由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范本-服务类 第 60 页 共 62 页 第八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范本-服务类 第 61 页 共 62 页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 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 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巢湖市人民法院机关食堂托管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二、供应商须知正文 1.适用范围 2.定义 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 4.资金来源 5.谈判费用 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 6.适用法律 7.谈判文件构成 8.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9.谈判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10.响应文件构成 11.证明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2.报价 13.谈判保证金 14.谈判有效期 15.响应文件的制作 16.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7.响应文件的提交、修改与撤回 18.谈判小组 19.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 20.终止竞争性谈判 21.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 22.最后报价 23.成交候选人的推荐原则及标准 24.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 26.保密要求 27.成交结果公告 28.成交通知书 29.告知谈判结果 30.履约保证金 31.成交服务费 32.签订合同 33.廉洁自律规定 34.质疑的提出与接收 3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一、总则 二、评审方法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仅供参考) 第一部分 合同书 1.1 合同组成部分 1.2 服务 1.3 价款 1.4 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 1.5 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 1.6 违约责任 1.7 合同争议的解决 1.8 合同生效 第二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2.1 定义 2.2 技术规范 2.3 知识产权 2.4 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2.5 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 2.6 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 2.7 质量保证 2.8 延迟履行 2.9 合同变更 2.10 合同转让和分包 2.11 不可抗力 2.12 税费 2.13 乙方破产 2.14 合同中止、终止 2.15 检验和验收 2.16 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2.17 履约保证金 2.18 合同份数 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报价表格式 二、最后承诺报价表 三、谈判响应函 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五、授权书 六、商务响应表 七、人员配备 八、服务方案 九、服务承诺 十、谈判业绩承诺函 十一、联合体协议 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十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章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 第八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2020-12-13T15:58:02+0800 1页(267,157) 安徽金诚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我检查过该文档,并且进行签章及数字签名 2020-12-13T15:58:02+0800 1页(267,157) 安徽金诚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我检查过该文档,并且进行签章及数字签名

版权所有:厨联科技 (c)2008-2022 CFSBCN All Rights Reserved

客户服务邮箱:350319542@cfsbcn.com 邮编:610000 蜀ICP备14006818号-4 联系电话:13880215230

成都地址: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天府新谷10号楼17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