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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工中餐对外承包服务采购成交公告

  • 江苏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江苏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20-12-23
石门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工中餐对外承包服务采购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ZCZC-2020-088

二、项目名称:石门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工中餐对外承包服务采购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享得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大明路238号

成交金额: 69.3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石门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工中餐对外承包服务采购

服务范围:石门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工中餐对外承包服务采购

服务要求:承包南京市秦淮区石门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职工中餐供应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符合相关法规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继武、王国平、夏平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收费标准收取,本次收取服务费10395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持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秦淮区石门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海福巷20号

联 系 人:杨科长

联系方式:139518132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创意路86号

联系方式:182520383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丹丹

电 话:1825203832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020年12月23号




附件:石门坎中餐外包20.12.10定稿.pdf
江苏享得美.jpg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ZCZC-2020-088 项目名称:石门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工中餐对外 承包服务采购 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二月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 项目概况 石门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工中餐对外承包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 市建邺区创意路 86 号建行旁四楼(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ZC-2020-088 项目名称:石门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工中餐对外承包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 万元/一年(根据 20 元/人/餐标准,每月约 22 个工作日,12 个月计算) 最高限价:70 万元/一年 采购需求:石门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工中餐对外承包服务采购,服务期一年,其余详 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 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 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或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声明及相关 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 月内(至少一个月,2020 年 09 月-2020 年 11 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 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 年 12 月 1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7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创意路 86 号四楼(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出售,请投标人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授 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500 元(现金),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 年 12 月 23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创意路 86 号四楼(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0 年 12 月 23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创意路 86 号四楼(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需胶装),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 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投标文件(U 盘)壹份(单独封装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 )。当纸质副本、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①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③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反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秦淮区石门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海福巷 20 号 联 系 人:杨科长 联系方式:139518132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创意路 86 号 联系方式:182520383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丹丹 电 话:18252038329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项目编号 ZCZC-2020-088 2 项目名称 石门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工中餐对外承包服务采购 3 采购代理机构 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4 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创意路 86 号四楼 5 磋商文件获取 方法 1.请投标人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到南京市建邺区创意路 86 号四楼(江苏 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出售方式:每本 500 元人民币(现金),售后不退。 6 项目最高限价 人民币大写:柒拾万元 (¥700000 元),超过项目最高限价作无效标 处理。 7 服务期 一年 8 磋商有效期 磋商之日起 90 天 9 磋 商 报 名 时间 2020 年 12 月 1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17 日为止,每天 9:00-11:30 ,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地点 南京市建邺区创意路 86 号四楼(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要求 请投标人持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 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0 响应性 文件递 交信息 时间 2020 年 12 月 23 日 09:30-10:00 地点 南京市建邺区创意路 86 号四楼(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要求 提交纸质响应性文件 11 响应性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投标文件(U 盘)壹份 12 磋商信 息 时间 2020 年 12 月 23 日 10:00 地点 南京市建邺区创意路 86 号四楼(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13 联系 事项 采购单 位 联系人 杨科长 联系方式 13951813270 采购代 理机构 联系人 杨丹丹 联系方式 18252038329 一、总则 1.适用法律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2、定义 2.1 “供应商”是指参加磋商竞争,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 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2 “货物和服务”指本磋商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本次采购不接受 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 的产品 2.3 “采购人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3.政策功能 3.1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政策 (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 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的相关规定认定。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对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对联合投标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 的扣除(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 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审价格。 (3)根据《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小 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 件)。 (4)根据《财库〔2017〕141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享受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 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或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或大 型企业。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和《财库〔2017〕141号》规定提 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上述资料的报价, 其价格不予扣除。 3.2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 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信息 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 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 (1)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 安全产品,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复印件。 (2)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节能产 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3)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环境标志产品政府 采购清单》中的,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 证证书复印件。 3.3 采购文件中的参考产品品牌或型号,是采购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 列出的品牌或型号,并不是限制条件。供应商可以采用不低于参考的产品档次参 与竞争,但是所有技术和功能不得低于采购要求,并提供证明材料以保证整体功 能的实现,并在方案中加以合理的阐述说明,否则将可能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4 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供应商诚信档案记录的运用: 凡三星级以上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评审中 应当给予一定的鼓励。采用综合评分法的,三星级的得 1 分,四星级的得 2 分 ,五星级的得 3 分;被评为南京市政府采购“重诚信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得 5 分。 4.参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 4.1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 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应当在 “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内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 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 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 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打印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1)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按以下程序进行: ①“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 )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 (www.njgp.gov.cn )网站,点击“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 链接图标,或直接输入访问地址(http://222.190.243.84:8280/hodeframe2 018_cxda ),在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②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 交注册申请; ③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2)注册成功后,供应商每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响应)截至日2天前, 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 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 购人。“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5.供应商的义务及注意事项 5.1 集中现场答疑/勘察 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 产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5.2 义务 5.2.1 磋商供应商应当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完全明了本项目之名称、用途、 数量、质量和提供服务时间,完全明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5.2.2 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性文件。响应性文件应 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完全响应。 5.2.3 磋商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响应性文件送达磋商地 点。 5.2.4 磋商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 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串通磋商,损害国家 利益,公众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5.2.5 磋商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可以补充、修 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性文件的组 成部分。 5.3 注意事项 5.3.1本项目采购方式是竞争性磋商,整个项目是一个整体、不可分割。供 应商在参加磋商前可以向采购人了解实地情况及建设单位所属地范围内相关工 程需求,以确保制定出合理的投标方案,否则由此引起的误投风险及相应的损失 自行承担。本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方验收。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 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5.3.2 验收标准 5.3.2.1 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标准和技术要求,未明确部分按照国家最新的相 关标准; 5.3.2.2 项目完毕后,由采购单位组织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5.3.3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 应,相应风险应由供应商承担,包括作无效投标处理。 5.3.4 任何供应商成交,须保证所供货物(或服务)能通过当地有关职能部 门验收,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项。 5.3.5 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 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投 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5.3.6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6.1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性文 件提交截止日期五天前按磋商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通知采 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予以答复;在磋商文件公布期间,采购代理机 构可主动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的除外。 6.2 磋商文件公布期间如有实质性变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原磋商采购信 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并自变更之日起公布期限顺延,相关供应商应请及 时关注。如果潜在供应商因自身的原因未能及时获取相应信息,供应商将承担被 拒绝参加磋商或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风险。 7.磋商有效期 7.1 磋商有效期为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之日后 90 天。 7.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 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 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性文件。 8.磋商费用 8.1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需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投标 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以上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并不单独立项,无论投标人 是否将该费用在包含报价中,均视为已含在投标价格中。 二、响应性文件的编制 9.响应性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9.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性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 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性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 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 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9.2 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3 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报价产品如果是进口产品的,应提供人民币与 美元之间的汇率;报价单位为“元”。 9.4 磋商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 有供应商公章或磋商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磋商代表签字。 9.5 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 印、胶装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 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9.6 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 称、地址、电话、传真等。 10.响应性文件的组成 10.1 供应商应当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 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 10.2 磋商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 11.响应性文件的商务部分: 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 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的要求,包括但不 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第一章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证明文件(复 印件)并加盖公章; (2)*第一章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提出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 (3)*磋商申请及声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磋商报价汇总表》; (6)*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7)响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 响应货物如果属于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应在响应文件中予以明确标 注,并提供相应证书的复印件。否则,磋商评审时不予认可。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 12.报价部分 12.1价格部分是对货物和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没有特别 说明的话,对每一项货物和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 12.2磋商报价是磋商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货物或服务的价格体 现。磋商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劳资、交通费、风险评估费等,应包括供应 商为完成维修改造直至方调试运行的全部费用、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 及及合同包含内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不论其在采购文件中是否 有提及。响应供应商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磋商报价。 12.3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 因素。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 12.4 本项目有二次磋商报价,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 磋商响应文件报价的话,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 12.5 报价表必须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委托授权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如有优惠条款,请单独列明,但不得影响报价,影响货物或服务整体功能。。 12.6 政府采购提倡公平竞争,反对盲目压价参与磋商,任何盲目压价和低 于成本报价将会被拒绝。 13.技术部分. 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货物和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 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货物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 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施工组织方案及服务承诺; (2)*《技术条款偏离表》; (3)*《项目主要产品一览表》; (4)项目组成员一览表; (5)质量保证承诺;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三、响应性文件递交 14. 响应性文件应于规定时间内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地点。 15. 响应性文件应装订成册,密封封装,封面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 应商名称、地址、电话等。响应性文件需提供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文件壹 份,且须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 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拒收: (1)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等。 17. 诚实信用 17.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 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7.2 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 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 四、磋商 18.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小组分别与供 应商进行磋商。 19.磋商小组(3 人以上、含3 人)将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织相关专家评 委及采购人代表组成。 20、磋商程序 20.1 响应性文件初审 20.1.1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性文件中资 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磋商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20.1.2 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规定,从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 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 应。实质性响应是指供应商响应性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 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内容、服务质 量;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磋商供应商的 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 不公正的影响。磋商小组决定供应商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性文件本身的内容,而 不寻求外部的证据。如果响应性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 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 上响应。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 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 20.2 磋商和澄清。在磋商澄清环节,对响应性文件中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含 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 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补正应当采 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但不得改变响应性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3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的技 术、商务和价格进行磋商,磋商的轮次由磋商小组决定。 20.4 磋商小组制定一个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最优方案,或直接根据响应性文 件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作最后报价。 20.5 供应商最终总报价在响应产品数量没有增加,配置、服务没有重大提 高的情况下,一般不允许高于第一次报价(即采购响应文件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中 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并不再给予报价补救机会。 21、评分方法和标准。 21.1 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 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 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分方法。 21.2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 评分标准详见第三章 五、无效磋商响应文件 2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 (2)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的; (3)报价低于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得 低于供应商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公积金, 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六、成交及合同授予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 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 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 列。综合排名第一名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 交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 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 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 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23.2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将在原采购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公告,向成交供 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单位、 政府采购中心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3.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23.4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拒绝签订 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磋商过程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补偿。 23.5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 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 的,情节严重的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南京 市鼓楼区政府采购活动。 23.6 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3.7 所有磋商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代理中心均不 退回。 24、编写磋商(评审)报告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过程和结果编写磋商(评审)报告。 25、签订合同 25.1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 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作实质 性修改。 25.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 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5.3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 人可以视情况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 合同,以此类推。 25.4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 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 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七、无成交供应商原因 26.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无成交供应商: (1)所有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被磋商小组认定为无效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算,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采购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暂时不能确定或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 需求等 八、质疑和投诉 27.质疑 27.1 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7.2 磋商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 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 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全部质疑,但需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27.3 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磋商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磋商供应商和其他有关磋商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 商业秘密。 28.投诉 质疑磋商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 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南京市同级财政局投 诉。 第三章 评分标准 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得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本 次采购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供应商,第二、三名为备选供应商,当中标供应商不能 履行其义务时,由备选供应商顶替,成为新的中标供应商,也可重新组织采购。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内容 分值 1 价格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 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投标报价低于投标文件中所报项目组成员数量*12 个 月*江苏省人员工资最低标准(2020 元/人/月)的投标报 价不得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 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小数点保留两位) 注:如竞标人竞标价低于所有竞标人投标价算数平均值 5%以上, 经半数以上评审专家认定低于成本或恶意竞标的竞标文件将予 以否决(废标)。 10 2 业绩 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接过类似业绩,每有 1 个业绩得 5 分,本项最高得 10 分。(提供合同复印件) 10 人员组织 架构 投标人必须配备 5 人及以上的食堂工作人员,并提供工 作人员持有健康证,其中厨师不少于 2 人(可以小炒的 厨师 1 名),缺少或资料不齐不得分。(提供相关证书复 印件)满足所有要求的 10 分,有任意一项不满足得 0分。 10 3 服务方案 现场人员配备、管理制度: 1、方案合理完整,措施得力,保障有力 15 分; 2、方案基本完整,措施较好 12 分; 3、方案一般,措施一般 9分; 4、方案较差,措施较差 6分。 15 采购管理、水电管理制度: 1、方案合理完整,措施得力,保障有力 10 分; 2、方案基本完整,措施较好 7分; 3、方案一般,措施一般 4分; 4、方案较差,措施较差 1分。 10 仓储管理等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方案合理完整,措施得力,保障有力 10 分; 2、方案基本完整,措施较好 7分; 3、方案一般,措施一般 4分; 4、方案较差,措施较差 1分。 10 食品安全管理、餐品留样制度; 1、方案合理完整,措施得力,保障有力 10 分; 2、方案基本完整,措施较好 7分; 3、方案一般,措施一般 4分; 10 4、方案较差,措施较差 1分。 卫生管理服务方案: 1、方案合理完整,措施得力,保障有力 10 分; 2、方案基本完整,措施较好 7分; 3、方案一般,措施一般 4分; 4、方案较差,措施较差 1分。 10 4 环境 厨房、配餐间环境的照片以及视频: 需要供应商提供正在烹饪、配餐时的视频,要求照片和 视频清晰,不模糊,照片数量不少于 5 张,视频不得短 于 3分钟。照片与视频缺任意一项不得分。 1、提供的现场环境整洁、卫生、秩序良好 10 分 2、提供的现场环境一般 6分 3、提供的现场环境、秩序差 3分 4、无不得分 10 5 企业信用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 的相关规定: (1)三星级的得 1分,四星级的得 2分,五星级的得 3 分;被评为南京市政府采购“重诚信政府采购供应商” 的得 5分。 5 说明: 1、对国家认定的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价格评标总分值 4%、4%的加分(特 别说明:节能、环保产品必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等官方网站“节能、环保产品查询系统”,且以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为依据)。 2、参加磋商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 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对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 制造的货物。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 3、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以有效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在投标时应 备带评审时涉及到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如涉及合同,需提供原件,以供评委 会审查。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若评委需查看原件,而 投标单位未带原件备查的,涉及到打分项的评委有权扣分。评分标准中所含的主 观分部分由各评委独立评分,计分时取各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某个投标人的本项 得分(保留2 位小数)。评标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4、根据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资料、数据必 须如实提供,相关数据、参数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直接取消应标资格,同时 列入诚信管理档案。同时根据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供应商诚 信档案记录,凡三星级以上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 采购评审中应当给予一定的鼓励。 第四章 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南京市秦淮区石门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简称甲方)职工中餐就餐人数 150 人左 右,分两个中心就餐,其中石门坎中心 110 人,银龙中心 40 人,承包商负责供 应职工中餐。具体数量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二、服务方式及要求 1、由中标餐饮承包商(简称乙方)承包甲方的职工中餐供应,在甲方监督下实 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服务为宗旨,通过努力增加菜式品种,提高饭菜质量,. 物美价廉,薄利多销,改善服务态度,吸引职工就餐等优质服务来增加营业额, 达到提高收入的目的。 2、承包商必须严格执甲方单位的用餐相关规章制度、尽可能满足职工的用餐需 求。 三、付费方式及相关约定 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包括但不限于餐费、包装费、配送费、配送人员工资 等,甲方不再支付其它费用。 2、甲方免费提供场地用于午餐发放。 3、付款方式为按季度付款,具体金额为上一季度实际吃饭总人数*每餐单价。下 一季度的 10 日内向甲方提交上一季度的付款申请。 4、承包期内乙方所有厨房设备正常维修和必须添置或需要更换之设备,由乙方 承担。 四、对乙方 1、乙方厨房人员要足额配置,符合餐饮要求。 2、乙方所有员工由乙方自行招聘,食堂员工的工资和福利(五险一金)均由乙 方承担。 3、乙方所有员工上岗前必须通过当地卫生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领取 饮食行业健康证,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准为甲方从事相关餐饮工作。 4、乙方须提前一个月提供下月的菜品菜单,要保证菜品每周不重样。 5、乙方须根据国家的《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规范》的 相关法规、为保证食品卫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及时查明食物中毒 事故原因,采取有效的救治措施,实行食品留样制度。 6、如出现食物中毒或其它安全责任事故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行政、法律 责任和经济赔偿等)由乙方承担。 五、菜式供应 1、午餐菜肴品种为一大荤一小荤,两素一汤,配餐水果或酸奶。乙方提供的一 次性餐盒,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环保要求。 2、承包方提供的菜品须经过甲方认可方可实施。 3、原材料必须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调、配料必须是名牌厂生产的合格产品, 要保证就餐人员吃好、吃饱、吃得营养,职工满意度在 80%以上。 六、合同时间约定 1、本服务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1年止。 2、如服务方出现违反以上约定的情况,我单位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 28 页 共 37 页 第五部分 合同范本 委托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人 : 中标人 : 签订日期 : 第 29 页 共 37 页 食堂服务采购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食堂承 包事宜共同协商,达成如下事宜: 一、 项目 南京市秦淮区石门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简称甲方)职工中餐就餐人数 150 人左右,分两个中心就餐,其中石门坎中心 110 人,银龙中心 40人,承包商负 责供应职工中餐。 二、服务方式及要求 1、由中标餐饮承包商(简称乙方)承包甲方的职工中餐供应,在甲方监督 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服务为宗旨,通过努力增加菜式品种,提高饭 菜质量,物美价廉,薄利多销,改善服务态度,吸引职工就餐等优质服务来增 加营业额,达到提高收入的目的。 2、承包商必须严格执甲方单位的用餐相关规章制度、尽可能满足职工的用 餐需求。 三、付费方式及相关约定 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包括但不限于餐费、包装费、配送费、配送人员 工资等,甲方不再支付其它费用。 2、我单位免费提供场地用于午餐发放。 3、付款方式为按季度付款,具体金额为上一季度实际吃饭总人数*每餐单 价。下一季度的 10日内向甲方提交上一季度的付款申请。 第 30 页 共 37 页 4、承包期内乙方所有厨房设备正常维修和必须添置或需要更换之设备,由 乙方承担。 四、乙方的义务 1、乙方厨房人员要足额配置,符合餐饮要求。 2、乙方所有员工由乙方自行招聘,食堂员工的工资和福利(五险一金)均 由乙方承担。 3、乙方所有员工上岗前必须通过当地卫生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 领取饮食行业健康证,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准为甲方从事相关餐饮工作。 4、乙方须提前一个月提供下月的菜品菜单,要保证菜品每周不重样。 5、乙方须根据国家的《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规范》 的相关法规、为保证食品卫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及时查明食物 中毒事故原因,采取有效的救治措施,实行食品留样制度。 6、如出现食物中毒或其它安全责任事故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行政、 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等)由乙方承担。 五、菜式供应 1、午餐菜肴品种为一大荤一小荤,两素一汤,配餐水果或酸奶。 2、承包方提供的菜品须经过甲方认可方可实施。 3、原材料必须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调、配料必须是名牌厂生产的合格产 品,要保证就餐人员吃好、吃饱、吃得营养,职工满意度在 80%以上。 六、合同期限 合同期 一 年,即从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 七、违约责任 第 31 页 共 37 页 1.因乙方提供不洁食物造成甲方人员食物中毒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 相应的法律后果。 2.如服务方出现违反以上约定的情况,我单位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每月的考核制度(人员配备、菜品质量、留样及卫 生消毒等)详见附件一,若有一项考核未到达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在支付服务 总价款时扣除 2000 元 /次。 八、 合同签约 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即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以下为签字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考核制度 考察项目 序号 主要内容 合格(打√) 卫生情况 1 用餐服务区及厨房后场环境卫生 仓储要求 2 是否对储存的食品进行分类、分架、 隔墙离地存放 清洗消毒配置 3 是否配置专用工具清洗、消毒设施和 安装紫外线灯作为空气消毒设施 4 是否配置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的 通过式预进间 工作人员配备 及卫生情况 5 工作人员是否服装统一,有无佩戴口 罩 6 工作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 7 配备 7 人及以上的食堂工作人员其中 厨师不少于 3 人 留样 8 是否按规定对食品进行留样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投标文件封面 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1 目 录 根据招标文件需求逐项标注页码 一、投 标 函 致: : (投标人全称)授权 (姓名) (职务或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 项目的投标活动。为此,我方谨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1、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投标总价为 (大写) 元(? 小 写 )人民币,投标有效期 (90 天),服务期 (一年)。 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正本 1份,副本 2份,电子件 1份; 3、我方承担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完成合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4、同意提供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任何证据或资料; 5、我们理解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我们认为你们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者 中标的权力; 6、所有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投标人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章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 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职务)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项目 名称)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 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注:投标人在开标时,另外再携带一份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以便核验。 1 三、分项报价表 序 号 天数*月数 人数 单价(元/人/一餐) 合计(万元) 1 22*12 150 是否小微企业:是 否 四、投标人实力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 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 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或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声明及相 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 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 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1 五、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技术规格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磋商文件条目号 招标要求规格 投标响应 偏离 说明: 1、投标人应逐一说明投标货物技术参数和偏离情况,如直接拷贝磋商文件技术要求的按照无 效投标处理; 2、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投标人名称: (盖章) 六、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磋商文件条目号 磋商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 投标响应 偏离 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投标人名称: (盖章) 2 七、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 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 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 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 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八、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采购人):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 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声明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3 九、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及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 式 (采购人):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 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 业技术能力: 主要设备有: ( 若有 )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 若有 ) 声明人:(公章) 日期:______年 月 日 十、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声明格式 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声明 (采购人):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声明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4 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 本单位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十二、技术方案 说明:以上内容的格式由投标人自行安排。 十三、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5 十四、投标人承诺书 致: 招标人 1、在认真研读 招标文件后,我们经慎重考虑,郑重承诺参加本次招 标活动,我们谨此向您们申请作为 的投标人。 2、我们按照贵方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已编制完成投标文件,现按要求报上正本: 份, 副本: 份 3、我们承认您们、您们委托的招标代理人或您们指定的代表有权为证实我们递交的声明、 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验证我们的财务与技术状况进行的调查。为此,我们授权任何 相关的个人和公司向您们提供所要求的和必要的真实情况及资料以证实我们所填报的各项内 容。 4、我们在此郑重承诺:如果在该项目投标资格后审过程中或者在投标过程中或者在中标 后,招标人或者有管辖权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发现并查实我公司在所填报的该项目招标 文件中存在提供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或者伪造数据、资料、证书等情况,不管招标人或有管 辖权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是否有合法的处罚依据,我公司将无条件地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资 格和中标资格。如果我公司已经收到中标通知书,我公司无条件地承认,我公司所收到的该工 程中标通知书为无效文件,对招标人不具任何法律约束力,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和损失均由我 公司承担。本承诺具有相对独立性,不管是否有其他相反的说明。本承诺既是我公司投标资格 申请文件的有效组成内容,也是我公司获得投标资格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内容,是 我公司真实意思的表示,对我公司在与该项目有关的任何行为中始终具有优先的法律约束力。 如您们需要我们提供任何进一步资料,请与下述人员联系: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和地址: 我们声明,我们所填报的资料是完全真实和准确的,并愿为此承担任何相关的法律责任。 申 请 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印鉴) 日 期: 十五、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四、响应文件提交 五、开启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一、总则 二、响应性文件的编制 三、响应性文件递交 四、磋商 附件一 考核制度 卫生情况 1 用餐服务区及厨房后场环境卫生 仓储要求 2 是否对储存的食品进行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 清洗消毒配置 3 是否配置专用工具清洗、消毒设施和安装 4 是否配置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的通过式预进间 工作人员配备及卫生情况 5 工作人员是否服装统一,有无佩戴口罩 6 工作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 7 配备7人及以上的食堂工作人员其中厨师不少于3人 留样 8 是否按规定对食品进行留样 技术规格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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